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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公布《集美学村历史街区空间景观保护研究规划》

时间:2007-01-03 10:01 阅读人数:

  市规划局日前公布《集美学村历史街区空间景观保护研究规划》,就学村历史街区范围的建筑高度、形态等提出规定,并确定了学村风貌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全面保护和协调集美学村历史街区范围景观。

  市规划局认为,随着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步伐的加快,集美学村历史风貌街区许多地块都被开发改造。由于缺乏整体层面的空间景观保护研究,集美学村历史风貌街区的景观风貌正面临“建设性的破坏”。学村周围一些具有历史遗迹石板路被改造成水泥路,街区许多新的建筑在风格、布局与学村历史建筑不相协调,一些建筑高度参差不齐,影响学村街区的整体风貌。

  此次规划研究范围包括集美学村历史街区东至海岸线,西至同集路,南至海岸线,北至印斗路,总面积2.68平方公里。按规划,在建筑高度上,低层建筑范围要严格控制其建筑高度,高度要在10米以下;多层建筑范围建议高度在10米以上,24米以下。(林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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