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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失地农民出路的议案是如何办结的?

时间:2005-12-18 14:59 阅读人数: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侨乡集美大量土地被征用使得越来越多的村(居)民失地失渔。2004年4月16日集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关于解决我区失地失渔(居)民出路问题的议案》转为区人大常委会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办理期限至2005年12月30日止。昨天,记者从区人大了解到该议案已基本办结。

  实施项目带动,促进农民增收

  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区政府积极实施项目带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将部分征地补偿款投资入股到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落实普惠制、实行财政贴息、补助启动资金、税费优惠等措施对项目进行扶持。对部分资金筹集有困难需银行贷款的农户,区政府还及时与集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村居民集体发展项目的实施方案》,在贷款手续、利息收取、担保程序等方面给予参股农民更多的方便与优惠。为此16个农民入股集体发展项目办起来了,总投资2.75亿元。目前,已有8个项目建成,4个在建,4个正做前期工作,共获得补助资金1235万元,区补助资金690万元。其中凤林美社区综合楼和通用厂房项目已产生效益,全体村民每人年分配收益600元;叶厝综合市场项目已着手吸纳股份,预计每股年可获利3000元;上头亭同富通用厂房已建成正在招租;前场石厝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5万元;吸纳当地200名多富余劳动力。所有项目建成投用后,入股村民预计年可增收500至3000元不等。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针对人大议案,区政府采取了制订出台《集美区鼓励企业招用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暂行办法》、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劳动力服务网络、开展多种技能和技术培训、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等手段和方式。截止今年10月,全区共完成富余劳动力转移2780人,按每人年收入1万元计算,可使农村富余人员增收2780万元。前三季度,我区农民人均收入为5087元,比增10.3%;其中工资性收入为2828元,占55.6%。

  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针对大规模征地拆迁后失地农民急剧增多的实际,区政府还从三个层面不断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一是实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区财政给予参保人员每人一万元补助,计生对象每人1.1万元补助,目前首批1897人从今年7月份起开始领取社保金;二是着力扩大农村区保覆盖面。将农村医疗保险推广到“村改居”后所有无医保的居民,报销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8000元,并新推出了大病救助保险,最高可得到5万元的补助,有效解决了因病致病问题。目前,全区投保人数9.63万人,投保率达90%;三是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农村低保人员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截止今年10月,全区共有1071户2981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集美报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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