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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况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时间:2005-11-07 09:56 阅读人数:

  区纪委部署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行为

  近日,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聪敏带领纪委有关人员深入区行政执法局,就我区如何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不断蔓延的势头进行调研。黄聪敏指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需要全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工作上一定要抓住重点,特别是要建立查处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住违法建设。区纪检监察部门要为征地拆迁工作“清障扫雷”,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行为,特别是四种情况要做为重点查处对象:一是在重点工程征地过程中违建抢建,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的;二是在有关部门依法制止、拆除违建工作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或煽动群众闹事的;三是机关干部和村(居)主干参与违法建设的;四是在执法部门制止后,仍然违建抢建,顶风违纪的。今后,区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建过程中,要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参与违建的党员干部,为集美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区纪委 陈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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