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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反面教材把好征地补偿款发放关

时间:2005-06-29 16:52 阅读人数:

  区纪委通报案情开展警示教育

  利用村民赋予的权力,灌口镇井城村村委会主任陈建忠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5.6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一前夕,集美区纪委将此案通报全区,并以其为反面教材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并结合当前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出台一系列举措,防止“征用一块土地,倒下一个干部”悲剧的再次发生。

  今年初,在群众举报下,集美区纪委、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井城村村委会主任进行审慎调查,一起儿子利用职务之便,与父亲合谋合演、侵吞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件终于水落石出。2003年,厦门市机电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灌新路建设工程征用到井城村第四组的土地。村主任陈建忠的父亲为了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在丈量确认各家被征地面积时,把自己向村委会承包的1.51亩水田报为自家责任田。身为中共党员、村委会主任的陈建忠在得知父亲的举动后,不但没有制止其父的行为,反而同意了其父的说法。2004年1月,陈建忠签批该笔征地补偿款,并将这1.51亩水田的劳力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共计6万余元领走,存入其个人开设在某金融机构的帐户。通过虚报冒领的手段,陈氏父子非法占有了本应属于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56742.92元。

  为防止“征用一块土地,倒下一个干部”悲剧的再次发生,集美区纪委专门发文将陈建忠贪污案进行全区通报,并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此案为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全心全意服务人民。与此同时,集美区委、区政府结合当前征地拆迁工作,推出一系列防腐、反腐措施把好征地补偿款发放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日前,区委相继出台《关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严肃纪律暂行规定》,重申在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部门、单位、村(居)或党员、干部有支持或参与违章抢建、抢种,弄虚作假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侵吞、挪用、截留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拆借、挥霍浪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10项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出台《关于征地补偿费发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官,无论是否从被征地村迁出,一律不参加分配,有效防止了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现象的发生。三是对7个被征地村(居)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集体征地补偿费专项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刘德英 吴鲤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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