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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地农民谋利益

时间:2005-04-26 09:32 阅读人数:

  我区大力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定土地换社保方案、建立贫困生学习保障基金

  随着着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区数万农民失去了土地。如何为失地农民谋利益?今年来,我区结合保持先进性教育,大力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定土地换社保方案、建立贫困生学习保障金等办法,努力建立农村保障体系。

  为了让农民看得起病、防止因病返贫,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合作医疗制度在集美已经推行多年,今年在农民参保资金每人每年20元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出资部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元提高到20元,基本合作医疗报销的最高金额也由原来每人每年7000元提高到8000元。为了增强农民抗大病的能力,集美区今年又新推出大病救助保险。投保金额为每人每年15元,全部由政府出资,其中区、镇出资60%,农民最高报销金额为5万元。

  为了让农民子女上得起学,防止因贫失学,我区建起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学习保障制度,启动“3312”工程,通过专用帐户代缴学费的形式每年资助300个小学贫困生、300个初中贫困生、100个高中贫困生以及20名困难教师。对初中、高中落榜又没钱继续求学的青少年,为了让他们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日益激烈的就业形势,我区安排专项资金帮助他们接受职业教育,凡愿意到技校培训的,政府出资交学费;愿意继续进行学历教育的,政府为其支付一半学费。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涌入集美区的现实,我区还准备设立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统筹校,免去进城就业农民子女的借读费。

  为了让农民生活有着、老来无忧,我区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孤、老、病、残、幼、灾祸等特困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的关爱救助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和“挂钩帮扶”、“人人献爱心”活动等载体作用,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及贫、病、残、祸、灾等待特困弱势群体进行特别救助。今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50元,还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从其年满60周岁起,按月发放扶助金80元。目前又积极探索制定以土地换社保的实施方案,逐步引导鼓励失地农民进入社保,从根本上解除失地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集美报 陈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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