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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敢告村委会?!

时间:2005-03-01 10:26 阅读人数:

  连告两次都败诉,当司法人员告诉她告错了主体,被告应是村委会时,老实巴交的她竟然哭了,她说———我怎么敢告村委会?!

  早春2月,杏滨街道,一位40多岁的农村妇女在法律援助摊点前诉说她两次告状两次败诉的过程。这位妇女叫连玉珠,杏滨街道西亭村农民。1993年,连玉珠出外打工,她在村南1.3亩水田被本村农民陈某无偿拿去耕地达8年之久,她多次催讨无效便于2000年12月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被告陈某归还承包地,支付8年田租。集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发现,连玉珠当时因违反计划生育后外出打工,承包地被该村16组组长陈钟利收回,转换几手后给另一农民陈某耕种的。是属组长陈钟利的职务行为,原告连玉珠起诉该村农民陈某“霸占”其承包地是被告主体不当,因而裁定驳回连玉珠的起诉,尔后,承包地又被该村另一农民耕种,于是连玉珠又状告另一农民“霸占”其耕地,同样由于被告主体不当,连玉珠又第二次败诉。

  在现场,法律援助的司法人员听完她的申诉后,告诉她告错了主体,你应去告村委会时,连玉珠竟然失声大哭起来,她说,“我怎么敢告村委会?!”“你应该去告村委会,因为两次耕种你家承包地的农民是从村民小组长手中拿来的地,是村民小组长分配给他们种的,并不是他们的过错!”司法人员一再鼓励她,现在是依法治国,不用怕,告县长、市长都可以。连玉珠终于明白,有理但告错了人也打不赢官司这个道理。(集美报 王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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