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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再次整治生猪养殖污染

时间:2005-01-10 08:57 阅读人数:

  禁养区内规模化养猪场出现回潮污染环境应予关注

  自2002年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以来,集美区先后投入1000多万元的污染治理资金(其中养猪场自筹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引导养殖户走生态养殖模式,已有56家养猪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但是,由于厦门岛内禁养、养猪场大量搬迁岛外,同时由于自去年来生猪价格不断上涨,受利益驱动,集美区的生猪养殖,特别是无审批违章建养殖场出现了回潮趋势。为此,我区近日再次出台进一步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禁养区内的养猪场(户)的关停或搬迁工作,完成限养区内的规模化养猪场的治染治理工程建设,并建立一个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养猪场达标排放或生态型零排放。

  区委区政府提出,争取在2005年4月份之前完成关停拆除违章抢建、在建养猪场,关闭或搬迁未经审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猪场,根据摸底调查,首批需整治的养猪场有47家,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争取于2005年底之前完成关闭或搬迁在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和2002年以后在限养区内建设的无审批、无规范排污设施、无组织排放的养猪场,该批需整治的有65家,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于2006年底之前完成规模化、规范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养猪场的综合整治,并建立生态型示范场,以实现全区规模化养殖场达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要求。(集美报 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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