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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为何拖欠工资多?

时间:2004-08-11 11:51 阅读人数:

  上半年已为2100多名民工讨回欠薪150多万元

  相比生产经营性企业,我区上半年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现象较为普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17起。为何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多?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主承建商拿到的工程项目后,往往都是经过多层的转包和分包,到最后,连双方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很难确定,一旦甲方工程款未及时到位,转、分包商的预期利益无法达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不理想等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农民工往往是直接的利益受害者。虽然集美区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及时介入发生拖欠工资事件的在建工地,了解并掌握在建工程的甲乙双方情况,转包、分包情况,确认各方的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对于那些经过多重转包、分包,案情较复杂的情况,尝试通过“三方协商工作机制”,争取建设、工会等部门的配合,努力寻求解决拖欠工资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这类问题上的行政手段比较单一,只能涉及工资方面,而建筑工地的工资和工程款往往是捆绑式的,难以剥离开来,难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因此,集美区劳动监察部门呼吁应建立起建筑行业的工资风险金制度,承建商竞标获得工程项目后,先打入相当于两个月建筑民工工资款的风险准备金在一个规定的帐户,一旦在该工程进展中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就首先用准备金先来垫付民工工资,工程款到位后,应首先补全准备金金额再作他用,待整个工程结束后再全额返还准备金。其次,发挥建工公司的监管作用。许多工程在开工建设之前都有与建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中约定建工公司向承建商发放工资等。同时建工公司也向承建商收取务工者工资款总额不低于3%的劳务管理费。但是,一旦建筑工地发生拖欠工资现象,建工公司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建议今后建工公司应及时主动介入工资纠纷的调解中,承担起其应尽的职责。第三,应建立工资卡制度。将工程款和工资区分开下拨,直接打入工人工资卡,可以减少分包小工头挪用工资或卷款潜逃现象。与此同时要严格控制工程的多重转包、分包。现阶段,主承建商竞标得工程后,进行转包、分包的现象很普遍,且在转包、分包的过程中对承包单位或个人的资质审查不严格,有的主承建商根本就没有去审核下一级分包商的资质。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在这一问题上把好关口,严禁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确保农民工按期获得劳动报酬。(陈季玉 吴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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