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文字: | |

解读《集美区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04-06-28 08:12 阅读人数:

  6月14日,区政府出台《集美区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实施方案》,引起许多群众关注。今天,本报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走访区交通局并进行解读。

  问:什么样的车辆能够参与农村客运?

  答:把农村客运车辆定位在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及多种车型相互配套上,全部采用适合集美区道路和地理条件的、列入国家客车生产目录的客运车辆,适当发展部分中高档客车,杜绝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货车、摩托车从事农村客运。

  问:哪些驾乘人员能进入农村客运公司?

  答:为增加农民的就业途径,农村客运公司驾乘人员应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包括农村失去土地的农民、西海域整治上岸户、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并且以“面的”为谋生工具的本区常住户口,具体由镇、街负责审核,经相关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后执证上岗。

  问:区政府出台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农村客运车辆的养路费、客运附加费、通行费减免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农村客运公司在办理各种手续时区各职能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派专人负责,必要时给予辅导,及时办理。农客公司在筹建和运营过程中遇到资金和信贷困难时,有关部门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给予扶持和帮助。驾乘人员所需培训费用由农客公司提出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问:现有“面的”如何纳入行业管理?

  答:使用年限:以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即登记日期为2001年5月11日至2004年5月11日。

  经营期限:不超过3年,但其总的使用年限从车辆挂牌登记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车辆退出营运市场,由所在企业按要求更新投放符合规定的客运车辆。

  经营方式:以股份制或委托经营的方式纳入农客公司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主要是弥补公交车辆不足,在城区范围和城乡结合部实行定线运营。不得在国、省道上和跨区经营。

  技术要求:经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达到一级车况标准。

  统一标识:纳入行业管理后的“面的”车身统一颜色,车门上喷上限载人数,车身上喷上公司监督电话,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放置经营线路牌。未经交通和工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贴车身广告。

  问:农村客运公司何时运营?

  答:200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试点运营阶段,2005年全面实施。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新开辟部门农村客运线路,投入一定数量的客车,形成较完备的客运网络,最终实现“村村通班车”。(集美报 陈季玉)

  

分享到: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