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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教堂岂可滥建?

时间:2004-05-30 16:29 阅读人数:

  从现在起,未经批准的寺庙教堂不得滥建。日前,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文明办、民政局等15个相关单位组成治理乱滥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稳妥处理各类乱滥建问题。

  经统一汇总集美区范围内现有宗教活动场所9座,其中基督教堂6座、天主教堂1座、佛教寺院1座、耶酥教派临时活动点1个;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民间信仰活动点活动场所共有235座。经过初步审查,目前在我区范围内尚未发现违规违法建设的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集美报 官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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