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快递 >> 集美报新闻

文字: | |

法律援助:为弱势者讨回公道

时间:2004-04-08 10:46 阅读人数:

  ——集美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二、三事

  追回20万元拖欠工资

  去年11月中旬,数十名外来员工涌入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说道,我们感到权益受到了侵害,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眼见年关将近,不知何时才能领回被欠工资。他们急切中心人心给予援助。

  原来他们是杏林某食品公司的59名员工。他们说,自当年5月份起,公司老板便找各种理由赖着不给工资,一面信誓旦旦许诺一定会给,一面拖着不放,甚至在7月份还以各种谎言骗他们为公司加班加点地生产。到了11月初,公司老板已拖欠他们工资达20余万元。这时,老板突然不知所踪,工厂停水停电,生产设备被法院查封,他们才恍然大悟。更没想到的是,老板竟然利用夜间时间将公司的产品、原材料等公司财产进行转移。期待了半年的员工们坐不住了,他们找到劳动仲裁机构,却因为过了仲裁时效而无法如愿。

  看着一张张焦急、无奈的面孔,集美区法援中心立即向这些来自龙岩、漳州等地的外来员工伸出援助之手。当天就指导他们搜集各种证据材料,帮着书写诉状,帮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4年大年廿七之天,经法院强制执行,期盼已久的59名工人拿到了70%工资。

  千里取证

  出生于1986年的贵州人张某在2002年最后一天,伙同其他4人到集美区后溪市场一家副食品店偷盗,并于4天后被公安人员抓获。这名一直自称犯案时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因盗窃罪被提起公诉。作为指定辩护人的法援中心律师刘文福和银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钟灵为了求证其真实年龄,踏上不远万里的取证之路。

  2003年8月,正是盛夏。两位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搭上飞往贵州省的飞机,到达后,他们又马不停蹄改乘长途汽车,在三十多度的酷热天气里,经过10余个小时的颠簸,到达一处偏僻的小山村,张某的出生地贵州省德江县长堡乡东山村对门组,行车旅程近300公里。由于经济贫困,在当地虚报年龄以尽早领到身份证出外打工的现象普遍。他们还了解到该村的户籍材料是1993年才建立的,所有原始数据都是由村委会自行收集的。面对混乱的户籍数据,两位律师陷入两难。为了寻求突破口,两位律师找到了张某就读过的小学,询问了其班主任,在他的帮助下,他们发现了新的证据,那就是张某的入学花名册和小学毕业证书,两份证据都表明在1999年张某小学毕业时仅为12周岁。据此,律师提出了现有证据证明张某作案已满16周岁的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然最终法院在判决时并未采纳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但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辞辛苦的工作精神仍给受援人及贵州同行留下深刻印象。

  伤残员工拿到3万损害赔偿

  来自四川的曾某自2003年6月起便在某公司的工地打工。意想不到的是,在当年7月下旬时,41岁的曾某在工头唐某的指挥下,为该公司加固雨棚时,因风力过大,工棚的石棉瓦突然断裂,他从3米高的顶棚摔下,腰部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自从摔伤后,曾家生活顿时陷入困境,上有老母要赡养,下有幼女要抚育,全家五口仅靠长子每月900元的工资过活。自从事故发生后,作为雇主的唐某不但一再否认双方的雇佣关系,而且未支付任何的医疗费用,甚至对曾家避而不见。而作为维护工棚的间接受益者某公司在支付了近7000元的费用后,更以一纸不平等的免责协议逃避责任。

  正当曾某投诉无门的时候,集美区法律援助心的及时援助给了他新的希望。2003年12月,法院采纳法援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曾某与唐某为雇佣关系,撤销曾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免责协议,要求两被告分别承担30%、70%的赔偿责任。法援律师的尽职尽责为曾某赢得官司,讨回3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集美报 刘德英)

分享到: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