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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增收目标推进三农工作

时间:2004-03-17 10:09 阅读人数:

  侨乡集美部署新一年农村工作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促增收

  3月8日,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举行。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生态型文教旅游区和环保型高新产业区的目标,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施行农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民就业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区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目标,落实农村富余劳力转移、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三个工作重点,积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和农村工作克服了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夏秋冬连旱、供电紧张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证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喜人的进步。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530元,同比增长10.16%;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今年农村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将全力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区委、区政府将根据厦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区情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即全面领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工作,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集美报 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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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税费改革内容 取消镇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外的基它农业特产税,并不再改征农业税;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缓征农业税,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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