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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商品一律不准入市

时间:2004-02-23 09:02 阅读人数:

  新年起侨乡集美全面推行商品“市场准入制”

  元月一日起,侨乡集美全面推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治理餐桌污染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让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

  据了解,集美区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将在区内4个集贸市场和32家大型购物商场内推行,集贸市场商品种类包括粮油、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大型购物商品种类包括食品、饮料、酒、化妆品、家用电器及服装等,都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种类。今年9月,集美工商分局在厦门全市率先试行商品准入制,杏林城区的厦门百货纺织品公司商场、利民自选商场、思文电器城等8家商场被列入首批试点单位。该制度实行两个多月以来,这8家商场没出现一起投诉和纠纷。

  商品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一是索证制度:就是进货时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加工厂单位的资质证明;二是索票制度:就是购进的商品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商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商品质量合格证等;三是两本账制度:就是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四是承诺保证制度:就是与生产厂家其它经销商签订商品质量保证书。有了商品准入制度,商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找到商家时,商家就可以迅速调出供货商生产厂家的资料,寻线追踪到底。

  在实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集美区还将实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制度,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隐患的商品,经专业部门评估确认后及时全部下架、强制退出市场;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责任单位需及时披露销售去向、生产经销单位名称,并向持凭证消费者退换;经营单位和个人一经被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将责令经营单位退出市场。(刘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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