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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高起征点纳税为何不减反增?

时间:2004-01-16 16:30 阅读人数:

  按照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集美辖区内每月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调至4000元,每月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至2500元,按次(日)征收增值税的起征点调至200元。这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集美区近七成个体户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区仅有606户个体户达到起征点,比提高前的1627户减少63%,核定税款相应减少65.11万元。然而,这一放水养鱼的政策并未使个体户税收收入减少,2003年个体税收收入不减反增,达到753.21万元,同比增长14.58%.

  实施新税制后,集美区国税局通过一系列措施,严格落实这一放水养鱼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达到起征的个体户,公开、科学地核定定额,并把核定的定额和征收的税款全部纳入定额信息化管理系统、CTAIS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定期采集信息,采取以票控税的办法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营业额超过核定的数额,立即进行调整。由于该局加强个体税收的监管力度,使得去年该局共组织个体税收入库(已扣除提退)753.21万元,与前年同期的643.35万元相比,增加了109.86万元。(集美报 刘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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