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集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