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6002
二、项目名称: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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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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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胜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东路268号402室之一 |
1,323,000.00元 |
98.8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市胜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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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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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
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
招标文件指定服务范围 |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服务期:一年(服务具体起止时间合同中约定)。 2.入驻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起始之日前3日内入驻完毕并提供服务,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及验收等相关事项工作,保证顺利入驻。 |
项 |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32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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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吕健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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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邹加好、郑美霞、杨碧金、冯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2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可续签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未续签部分相应服务费。
6、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2.535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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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1号
联系方式:0592-615700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昕祺、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0592-2219387、222957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