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FX[DY]2026001
二、项目名称:今日视区栏目宣传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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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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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
厦门市湖滨北路123号广电中心 |
1,500,000.00元 |
今日视区栏目宣传服务(总价):1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今日视区栏目宣传服务):
服务类(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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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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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闻服务 |
今日视区栏目宣传服务 |
今日视区栏目宣传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技术服务方案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详见技术服务方案 |
1,5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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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林志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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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汪宗耀、沈青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类别:服务;
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三年服务期限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0.8%;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项目服务期限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综合评估的情况可向成交供应商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如成交供应商未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部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履约问题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不属于可申请退还未续签部分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适用情形。)
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开户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号:3510153600105000545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今日视区栏目宣传服务:4.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明细:第一年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9万元,第二年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第三年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银亭路2号
联系方式:0592-62950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1604单元
联系方式:0592-6373597、0592-6373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巧玲、纪昇、何翠平
电话:0592-6373597、0592-637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