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时间:2025-12-25 16:41 阅读人数:

  一、项目编号:[350211]XXS[CS]2025004

  二、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43-3号501室之一

854,000.00元

98.7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85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兰晶

评审专家:

黄亚莲 、 郭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岳阳支行,开户名: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账号:403190010400044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50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响应总价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及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中标折扣率为854000/1220000=70%。

  2、本项目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 × 中标折扣率(%);结算费用= 结算单价 × 实际采购数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53065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379978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话:13799780241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