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XXS[CS]2025004
二、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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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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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43-3号501室之一 |
854,000.00元 |
98.7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厦门尊王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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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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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 |
项 |
以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
854,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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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林兰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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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黄亚莲 、 郭文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岳阳支行,开户名: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账号:403190010400044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50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响应总价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及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中标折扣率为854000/1220000=70%。
2、本项目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 × 中标折扣率(%);结算费用= 结算单价 × 实际采购数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53065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1379978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话:13799780241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