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第十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神盾(厦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珩田路436号 |
2,878,080.00元 |
98.1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第十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服务类(神盾(厦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保安服务 |
厦门市第十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
按招标文件指定范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878,0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炎辉 |
评审专家: |
林胜鹏 、 林清山 、 黄兴文 、 陈艳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可以续签合同的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未续签部分的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第十中学校园安保服务:5.701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服务具体起止时间合同中约定)。本项目合同到期且在中标人无实质性违约、合同期考核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可根据情况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2、中标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珩田路436号的办公楼四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十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联系方式:0592-63609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靖、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0592-2229571、223088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