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以后参加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4次以上(含4次),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共734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说明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隐藏)以及最近四次保障性租赁房摇号产生的顺序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届时发布的《2025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的规定,参加2025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并在摇号后直接纳入申请受理范围。2025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从小到大排序)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