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结果
(一)轮候号238等1032户承租家庭,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
(二)轮候号131等30户承租家庭,经审核因申请家庭收入超过中等偏上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2024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未发现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1032户承租家庭名单(详见附件1)
2024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30户承租家庭名单(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