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杜文甫(顺序号20232200001号)等34户在家庭人口、住房、诚信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34户申请家庭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家庭顺序号20232200018号共1户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我局将在公示时间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家庭在《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1、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情形的34户申请家庭名单
2、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1户申请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