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厦门市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配售方案》及《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有关规定,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共受理3863户。经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用信息联合惩戒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人口、住房及诚信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3863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吴艺娟(顺序号20212300001号)等3668户在家庭户籍、人口、住房、诚信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3668户申请家庭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家庭顺序号20212300071号等76户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我局在公示时间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家庭在《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
(三)申请家庭顺序号20212300011等119户申请家庭已办理撤销申请的手续。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6月6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5月:2:30-5:30;6月:3:00-6:0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附件1、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情形的3668户申请家庭名单
附件2、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76户申请家庭名单
附件3、已办理撤销申请手续的119户申请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