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2015年10月以后曾经参加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次以上(含3次),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2月23日。公示期间,申请家庭顺序号20210201130共1户申请家庭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复核。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及《厦门市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上述异议申请家庭属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上述申请家庭再次资格审核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序号 |
申请家庭顺序号 |
申请人 |
共同申请人 |
行政区 |
符合房型 |
备注 |
1 |
20210201130 |
王丽密 |
汪英文;汪子尧;汪靖云 |
翔安区 |
三房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