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厦门市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2021年第一批配售方案》及《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有关规定,2021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共受理10户。经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用信息联合惩戒等部门反馈的人口、住房及诚信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10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程彦培(顺序号20214100002号)等9户在家庭人口、住房、诚信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9户申请家庭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家庭顺序号20214100018号共1户不符合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条件,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户在《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4月25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1、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条件情形的9户申请家庭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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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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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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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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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属人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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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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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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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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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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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C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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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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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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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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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然;张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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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C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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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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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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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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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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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B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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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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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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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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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彬;冯婧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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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A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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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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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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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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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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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B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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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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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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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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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丽;马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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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A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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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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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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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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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兵娜;桂孜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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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C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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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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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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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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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润生;杨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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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C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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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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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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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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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娜;刘梓烨;刘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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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B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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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符合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1户申请家庭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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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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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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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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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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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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