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7号)文件精神,经区审改办审核确认,现对我局权责清单作调整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原于2020年4月2日公示的权责清单不再执行。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权责事项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陈盼盼,联系电话:619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