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响应“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餐”的倡议,2月1日,市商务局联合市餐饮行业协会制定的《在防控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单位集体用餐供配送方案》推出了10家首批供餐企业(附件2),为全市复工企业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近期,我区已进入复产复工高峰期,集体用餐需求显著增加,为满足辖区复工企业订餐需求,在原有市级推荐的10家首批供餐企业基础上,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积极发动我区品牌餐饮企业,整合资源,带头履行社会责任,拟增加4家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向我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和项目
集美区范围内具有集体用餐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包括各定点医院、疫情防控指挥部、民生保障部门。家庭或个人用餐不适用本配送方案。服务项目含午餐、晚餐。
二、服务方式
(一)订餐方式:由用餐需求单位根据订餐数量及卫生要求,自行与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单位企业负责人联系对接,确定需求。集美区首批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厦门市首批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配餐方式:采取专人自取、餐饮单位送餐两种配送服务方式,配送方式由用餐需求单位提前与供餐单位商定严格执行(自取或送餐上门,均需在符合食品安全有效时间内)。为防范集中用餐风险,采取独立包装盒饭的方式由供餐企业统一打包供应。
(三)结算方式:配餐价格、预订餐品和结算方式,由订餐需求单位与供餐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三、食品安全保障
各供餐企业应承诺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用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服务期限
供配餐服务期限至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宣布疫情结束时。
五、投诉建议
供配餐服务期间,针对集美区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如有投诉或者建议,可联系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6068311。
附件:1、集美区首批供餐企业名单
2、厦门市首批供餐企业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
集美区首批供餐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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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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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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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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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
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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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供餐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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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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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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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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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丰华大餐饮(厦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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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668号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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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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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5000份
晚餐5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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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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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926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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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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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宸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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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井泉路9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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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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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800份 晚餐8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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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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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900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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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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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匠团膳(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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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天马路706号源香水产批发市场H区-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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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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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5000份
晚餐3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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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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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003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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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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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食味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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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头亭村127号厂房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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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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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3500份
晚餐2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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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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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696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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