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区管在建工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大检查、食品安全、合同履约评价、渣土扬尘治理暨2018年12月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2-01 15:40 阅读人数: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集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13号)、《关于印发〈集美区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33号)、《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34号)等工作要求,以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创卫生城市及食品安全检查、防汛备汛检查、扬尘污染督查、渣土整治、合同履约等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阶段我局共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18个工程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7个、市政道路工程1个。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消防防火、防汛备汛、食品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等管理措施,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模板工程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实名制管理、扬尘控制文明施工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地基与基础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现场已施工至二层。

  2、个别项目消防水池基坑深度超过4m无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就开始施工。

  3、施工、监理单位备案人员代签字现象较为普遍。

  4、个别项目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项目经理未参加。

  5、个别项目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人员非备案管理人员。

  6、个别项目个别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7、个别项目市政污水管未做闭水试验已隐蔽,监理单位也无书面材料予以制止。

  (二)工程实体质量

  1、多个项目主要受力构件存在蜂窝、孔洞或露筋、裂缝、施工缝等外观质量缺陷。

  2、多个项目梁端加密箍、柱箍筋、节点加密篐设置不足;梁底筋及梁腰筋绑扎不到位。

  3、个别项目柱截面尺寸、个别项目框架柱错位超过规范要求,个别项目梯板厚度不足。

  4、个别项目砼回弹不合格(不超过5MPa,经取芯检测合格)。

  5、个别项目屋面存在渗水点。

  6、个别市政项目个别污水井、污水管闭水试验时漏水量超过允许值。

  (三)施工安全

  1、模板支撑:多个项目顶托螺杆直径小于36mm、托板厚度小于5mm超过5处;个别项目个别小横杆壁厚不足3.24mm超过5处;多个项目个别扣件扣件扭力距实测不足65N·m已破坏;多个项目存在支撑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满设;多个项目多处立杆自由端大于50厘米或顶托伸出立杆长度大于20厘米;多个项目支撑体系固结点未设或设置不足。

  2、脚手架:个别项目个别小横杆壁厚不足3.24mm超过5处;多个项目主节点小横杆、横向扫地杆漏设或被拆除;个别项目连墙件漏设或被拆除;个别项目立杆未采用对接扣件与下部立杆对接接长。

  3、施工用电:多个项目手持电动工具、钢筋场设备回路未设置PE线;个别项目个别施工机具未设置单机箱;个别项目电箱内一个漏保接两个插座。

  4、防护:个别项目屋面构件斜板处外架竖向未设置硬性防护或设防坠网(采用阻燃安全网抗冲击能力较差);个别项目屋顶楼梯间顶部外架未及时搭设、临边防护不足;个别项目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个别项目楼梯段未做防护;个别项目地下室顶板临边防护措施距边约3米,但该区域堆放材料,无实际防护作用。

  5、施工升降机:个别项目吊笼门电气联锁失效;个别项目安全门不符合要求;多个项目电梯连接螺栓严重松动。

  6、塔式起重机:个别项目塔吊回转限位失效;多个项目塔吊连接螺栓严重松动。

  (四)消防安全

  1、多个项目经实测外架安全网非阻燃(持续燃烧时间超过10秒)。

  2、个别项目楼层临时水消防未设置水枪水带

  (五)渣土及扬尘污染整治

  1、个别市政项目施工现场围挡存在缺口。

  2、个别项目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覆盖,砂土未覆盖。

  3、个别项目搅拌房或外架顶部未设喷淋措施。

  (六)食品安全

  1、个别项目未公示卫生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

  2、个别项目食品未留样。

  (七)合同履约检查

  个别项目未配备劳务管理员,个别项目未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表,个别项目个别劳务作业人员未签署“退场确认书”,个别项目个别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本阶段检查共有6个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三。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

  1、因1#厂房地基与基础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现场已施工至二层;3#厂房消防水池基坑深度超过4m无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就开始施工。对恒吉工业园二期工程(1#厂房、3#厂房)施工单位厦门祥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记录P6档次一次(质量管理)一次。

  2、因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或扣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顶托不符合要求等,对厦门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用厂房工程、厦门火车(新)站3#地块安置房工程、厦门科鑫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2#厂房3#厂房设备连廊工程、尚柏奥特莱斯工程2016JG06地块、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灌口一二厂改扩建-9号厂房门卫地下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恒吉工业园二期(1#厂房、3#厂房)工程、6#(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 工程等7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

  3、对龙湖环集美湖项目周边规划道路之规划路六工程(一期)等11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

  4、本阶段结合各类检查及监督过程,对18名次项目经理进行动态监管记分339.38分,对17名次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监管记分199.70分,合计对责任人记分539.08分;对18家次施工单位进行动态监管记分321.86分,对17家次监理单位进行动态监管记分194.8分,合计对责任单位记分516.66分。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表扬决定

  区管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措施,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其中厦门火车(新)站3号地块安置房工程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措施,在2018年12月14日厦门晚报A11版中的“表扬台”通报表扬,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代建单位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扬,记录信用监管记录C4档次(文明施工),详见附件四。

  五、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合同履约等落实情况、施工围挡设置情况,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主体应按照《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质安部分修订)》(厦建工〔2015〕1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8〕37号)、我局《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34号)等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同时,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关于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予以立案查处的通知》(厦建工〔2014〕11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王志端,联系电话:13859922783)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安办、区消防联、区城管办、市建设局、吴金平副区长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9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