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管在建工程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检查、食品安全检查、防汛备汛检查暨2018年2-3月份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7-06 09:34 阅读人数: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建综字〔2014〕158号)、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建质安监〔2016〕5号)、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印发区管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5号)、《关于建筑工地查风险 治隐患 防事故 春节前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6号)、《关于印发〈集美区管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8号)、《关于做好2018年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9号)的工作要求,以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检查、食品安全检查、防汛备汛检查、扬尘污染督查、渣土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阶段(2-3月)我局共进行动态季度监管“双随机”巡查26个工程项目,均为房屋建筑工程。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消防防火、防汛备汛、食品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措施,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从巡查情况看,各工程项目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持续开展模板工程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扬尘控制文明施工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1、个别项目验收时总监因故未参加,委托专监组织。

  2、个别项目个别备案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资料代签字。

  3、个别项目个别班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人数不一致;个别项目个别新进工人未进行质量安全交底;个别项目个别班组人员无三级安全教育资料或三级安全教育试卷未批改。

  4、个别项目起重设备经常性检查记录不详细、签章不齐全;个别项目起重设备安装、加节监控记录施工单位人员签字不齐全。

  (二)工程实体质量

  1、个别项目楼梯梯板厚度负偏差超过10mm。

  2、多个项目梁柱加密区箍筋间距偏大、数量不足,个别项目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个别项目柱箍筋全长加密但现场设置设计要求间距偏大、不符合要求。

  3、个别项目构造柱钢筋上下部未加密设施,梁底后置拉结筋牢固性差、个别已掉落。

  4、多个项目主要受力构件存在蜂窝、孔洞或露筋、裂缝等外观质量缺陷。

  5、个别项目现场未设置两套竖向构件模板且无法提供合理、有效的带模养护三天的证明。

  (三)施工安全

  1、模板支撑:多个项目存在支撑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满设(梁底纵向漏设较普遍);个别项目个别立杆自由端大于50厘米或顶托伸出立杆长度大于20厘米;个别项目个别区域顶托上使用单方钢管;个别项目楼梯斜段支撑未按省图集使用垂直支撑;个别项目梁底最上道立杆未与相邻板支撑立杆连接;个别项目板边第一排立杆距梁侧边大于50厘米。

  2、脚手架:个别项目外架主节点处小横杆缺失;个别项目外架开口处未设置横向斜撑;个别项目外架连墙件被拆除;个别项目外架立杆采用搭接;个别项目局部连墙件未预埋现场采用金刚取孔拉结固定,但设置不牢靠。

  3、施工用电:多个项目手持电动工具未设置PE线;个别项目施工机具未采用末级箱;个别项目现场使用排插;个别项目潜水泵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

  4、起重机械:一个项目施工升降机防坠器过期;多个项目施工升降机天窗限位人为设障;多个项目施工升降机超载保护器失效或显示器故障;个别项目施工升降机安全门未关闭;个别项目施工电梯吊笼门机械联锁失效;个别项目施工升降机标准节齿条螺栓严重松动;个别项目塔吊回转限位装置失效;个别项目塔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个别项目塔吊标准节螺栓严重松动。

  5、防护:个别基坑项目基坑临边防护未施工完成,存在缺口;个别项目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个别项目楼梯边未设置防护措施;个别项目电梯吊箱与卸料平台间距过大;个别项目局部外架与主体未同步设置。

  (四)渣土及扬尘污染整治

  1、个别项目局部场地裸地及砂石物料未覆盖且水炮不到位。

  2、个别项目通道积尘较多。

  3、个别项目因与外单位市政项目交叉施工,围挡存在缺口。

  4、个别项目砂浆搅拌机无防尘措施。

  5、个别项目排水证有效期至2018.1.9,已逾期,未重新办理,个别项目未办理排水证。

  (五)消防安全

  1、个别项目楼层未按规定设置水枪、水带。

  2、个别项目灭火器配备不足。

  (六)食品安全

  1、多个项目未设置留样冰箱。

  2、个别项目生熟食冰箱未分开。

  3、个别项目食堂未设置纱门纱窗。

  4、个别项目食堂卫生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七)防汛备汛

  区管各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建筑工地防汛备汛责任人,并由建设(代建)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面防汛备汛自查自纠,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正在施工的地下室支护结构、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我局结合本阶段质量安全巡查,共对26个区管在建工程进行防汛备汛检查,其中基坑工程7个、临边坡工程3个、沿海岸工程1个。所查大部分项目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均能落实防汛备汛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备汛检查,定期维护抽排水设施,防灾应急人员履职,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在巡查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项目抽排水设施数量不足、未配备应急发电机等,现均已整改到位。

  三、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

  1、因双随机检查时,项目监理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有效期已到期仍在使用,根据同一次检查只记录一次不良行为的原则,对杏苑初中项目监理单位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P5档次(合同履约)一次。

  2、因双随机检查时,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有效期已到期仍在使用,对杏苑初中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并该施工升降机责令立即暂停使用,待防坠安全器更换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后方可继续使用。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厦门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机一体化单位厦门江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P6档次(安全生产)各一次。

  3、对集美文教区西亭安置房A1-3地块等25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

  4、本阶段结合各类检查及监督过程,对26名次项目经理进行动态监管记分418.55分,对26名次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监管记分241.7分,合计对责任人记分660.25分;对26家次施工单位进行动态监管记分241.7分,对26家次监理单位进行动态监管记分368.08分,合计对责任单位记分609.78分。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表扬决定

  区管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措施,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其中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J2013G01地块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措施,在2018年3月13日厦门晚报A9版中的“表扬台”通报表扬,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单位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C4档次(文明施工),详见附件三。

  五、工作要求

  本期所巡查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备汛、扬尘控制落实情况、施工围挡设置情况,对我局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各项目责任主体应按照《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质安部分修订)》(厦建工〔2015〕1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8〕37号)、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管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8号)、《关于做好2018年建筑工地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集建质字〔2018〕9号)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模板工程安全隐患。同时,我局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及公示标牌管理、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扬尘及渣土车专项整治、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检查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关于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予以立案查处的通知》(厦建工〔2014〕11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一、2018年2-3月份质量安全“双随机”巡查项目主

          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二、2018年2-3月份质量安全监督及“双随机”巡查

          项目责任人记分一览表

      三、通报表扬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王志端,电话:6281533,传真:6253764)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办、区渣土办、区城管办、市建设局

  吴金平副区长。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2018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