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9年第5期)
时间:2019-09-12 17:54 阅读人数: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94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生产环节的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11大类,共计321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4月共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11大类321批次食品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96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豆制品91批次,坚果和籽类食品4批次,酱腌菜产品2批次,水产加工品4批次,土笋冻5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其他类食品6批次,保健食品46批次等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789号厦门市湖里区鹭银海双便利店销售的赞多多手撕肉干(烧烤味)(生产日期:20181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20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075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县后坂上社265号一楼第一间厦门市湖里区榕记饼店生产的榕记饼店冰绿豆饼(生产日期:201832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02 g/kg,标准规定为≤0.5 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下尾社新社路15号之二厦门市海沧区伍贤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2018330,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3.2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村东宅里18号之8厦门市同安区优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32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8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同安区,湖里区,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湖里区、海沧区、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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