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时间:2025-01-21 15:09 阅读人数:

  苏志琴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集卫医罚告〔2025〕003号)于2025年1月20日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经审核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遵守听证会纪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苏志琴

  被申请人: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案由:苏志琴非医师行医案

  听证会时间:2025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

  听证会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418室(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4层)

  注意事项:有意参加旁听的人员,可在2025年2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424室办理申请手续。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电话:0592-6281916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