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排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共集美区委 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5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和区级补助资金共10万元下达灌口镇,专项用于灌口镇东辉村农文旅动线公房翻建项目。
特此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