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17号)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镇(街)初审,我局组织镇(街)再评审等流程,确定2025年我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为厦门舒四海水果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果园三相电供应设施建设项目及厦门市集美区鸿翔杰家庭农场承担的保鲜冷库建设项目。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培育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日前向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92-6068244。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