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操作指南(通用)
时间:2024-12-02 09:34 阅读人数:

  厦门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操作指南(通用)

  一、办理依据

  《厦门市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二、补贴范围及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资农业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以下简称“机主”)。

  三、申请条件

  1.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2.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四、申请材料

  1.机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厦门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3.纳入牌证管理的,需提交牌证(车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

  4.未纳入牌证管理的,需提交提供证明来源清楚合法的书面承诺书;

  5.《厦门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6.机主银行卡(折)复印件。

  五、办理方式

  机主携申请材料向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受理机构办理。

  六、报废年限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年限或 报废条件

1

拖拉机

小型轮式或手扶拖拉机

10年

大中型轮式或手扶拖拉机

15年

履带拖拉机

12年

2

收割机

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12年

3

插秧机

手扶式水稻插秧机

8年

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10年

4

机动喷雾(粉)机

机动喷雾(粉)机

10年

5

脱粒机

机动脱粒机

8年

6

机动饲料(草)粉碎机

18kW及以下饲料(草)粉碎机10年

10年

18kW以上饲料(草)粉碎机12年

12年

7

铡草机

铡草机

10年

8

微型耕耘机、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种子清选机

从购买之日起已达到5年(含)以上的

9

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

  七、补贴标准

  厦门市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轮式、履带、手扶拖拉机

20马力(含)以下

1000

20(含)-50马力(含)

3850

50-80马力(含)

7860

80-100马力(含)

10840

100-160马力(含)

13140

160-200马力(含)

18000

200马力以上

20000

2

联合收割机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3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

2行

800

4行

1150

6行(含)以上

1550

独轮乘坐式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

1600

四轮乘坐式

4-5行

5600

6-7行

8450

8行及以上

9800

4

机动喷雾(粉)机

悬挂或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喷杆18m以下

700

喷杆18m(含)以上

2400

自走式喷杆

喷雾机

功率6(含)-18马力

1300

功率18(含)-35马力

4100

功率35马力(含)以上

6200

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药箱容积350L(含)-1200L

800

药箱容积1200L(含)以上

1700

自走式风送喷雾机

行走功率3(含)-6马力

900

行走功率6(含)-18马力

1700

行走功率18马力(含)以上

3900

电动遥控自走式风送喷雾机

自走式,行走电机功率2马力(含)以上,药箱容积≥120L、锂电池容量≥2000V·A·H

2500

5

机动脱粒机

生产率300kg/h(含)以上稻麦脱粒机

250

6

饲料(草)粉碎机

转子直径400mm(含)以上饲料(草)粉碎机

500

7

铡草机

生产率3(含)-6t/h铡草机

330

生产率6(含)-9t/h铡草机

650

生产率9t/h(含)以上铡草机

1250

8

播种机

6行以下

600

6-11行

1200

12-18行

1600

18行以上

2000

9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农机作业监测终端

310

  八、办理程序(详见办理流程图)

  九、回收企业

  1.福建复次普广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溪林路358号

  联系人:李秀凤  

  电话:18950023666 、7235666

  2.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杏林广兴南路8号;

  联系人:陈淑玲  

  电话:13625001860 、18950056969

  3.厦门市鸿山金属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新垵村155-1号

  联系人:朱剑萍  

  电话:0592-7076386

  以上三家为目前全市具有农机回收企业资质的企业,以后新增回收企业信息将及时在“厦门三农网”公布。

  十、注销登记

  请联系所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详见“补贴受理电话”)。

  十二、补贴受理机构及电话

  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6100037、6105653

  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6084279

  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7027804

  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7889718、7888061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电话:2661656、2667850

  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电话:5501159

  十二、咨询和投诉电话

  电话:2275597

  十四、受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均可受理。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