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镇辖区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减轻困难家庭负担,在贯彻落实《集美区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办法(试行)》(集委办〔2008〕51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意见。
一、救助对象
具有灌口镇辖区户籍,且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的在校(园)就读家庭子女。
㈠镇辖区内低保户的家庭子女。
㈡镇辖区内低收入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的家庭子女。
㈢镇辖区内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学生或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
㈣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在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的镇辖区户籍返贫户子女。
㈤上述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幼儿园的,必须是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注册登记的本镇公、民办幼儿园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
其中,符合㈠或㈡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持有《残疾人证》的,其救助标准按㈢执行。
二、救助标准
金 额 类别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职高 |
中专 |
高专 高职 |
本科 |
低保户 |
500元/学期 |
600元/学期 |
800元/学期 |
1000元/学期 |
1200元/学期 |
1500元/学期 |
1800元/学期 |
低收入户与返贫户 |
300元/学期 |
400元/学期 |
600元/学期 |
800元/学期 |
1000元/学期 |
1300元/学期 |
1600元/学期 |
残疾学生或学前教育儿童 |
700元/学期 |
800元/学期 |
1000元/学期 |
1200元/学期 |
1400元/学期 |
1700元/学期 |
2000元/学期 |
今后,该标准将根据灌口镇经济发展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申请材料
㈠新入校(园)困难家庭子女所需材料:《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社会救助证》、《残疾人证》、医院重大疾病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校(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困难家庭子女或子女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㈡在校(园)困难家庭子女所需材料:《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社会救助证》、《残疾人证》、医院重大疾病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园)证明、困难家庭子女或子女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㈠困难家庭子女或子女监护人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居)领取填写《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申请表》,并由村(居)签署初审意见。
㈡困难家庭子女或子女监护人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经村(居)签署初审意见后的《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申请表》,到镇社会事务办进行审核,并报镇政府审批。
㈢镇工作人员通过代理银行将审批后的救助金额转入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或子女监护人银行卡。
五、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的前一个月(即每年的1月1日至31日、8月1日至31日)。
六、资金来源
镇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
七、本意见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申请表
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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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
2014年4月2日印发 |
灌口镇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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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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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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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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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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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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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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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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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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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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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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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号码/社会救助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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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领取开户名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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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低保户 困难原因 |
低收入家庭 □ 因灾因病返贫□ |
申请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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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校(园) |
□本科 □高职高专 □中专 □高中职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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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 |
□本科 □高职高专 □中专 □高中职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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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关系 |
姓 名 |
职 业 |
工 作 单 位 |
年 均 收 入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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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情况 |
本人对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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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初审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村居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镇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
该户属□低保户,□低收入户,□因灾因病返贫户,□残疾学生,该生就读于 ,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 □中 专□高专高职 □本科) 建议给予救助 元。 经办: (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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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提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户主页与申请人页)复印件 2、已在校(园)提供在校(园)证明原件,新入校(园)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困难家庭子女或子女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4、2寸相片2张 5、《低保证》、《社会救助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医院重大疾病证明 |
此表一式两份,镇、村(居)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