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集美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总第17期续)的公示
时间:2021-11-2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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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厦委办发〔2018〕18号)、《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留厦应届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0〕192号)、《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和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组〔2021〕69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完成了2021年10月(总第17期续)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期补增3名新引进人才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应届留厦本地高校本科毕业生1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2021年7月1日后引进的双一流及世界排名前200的应届本科生(不超过30岁)3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5万元、博士(不超过40周岁)8万元)。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3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
受理审核部门投诉电话:0592-6281669
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总第17期续)
厦门市集美区就业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厦门市集美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公示汇总表(总第17期续)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户口所在地 |
学历学位 |
引进方式 |
人事关系入厦时间 |
引进时年龄 |
工作单位 |
受理部门 |
1 |
李灵志 |
男 |
厦门 |
硕士研究生 |
毕业生接收 |
2021-03-31 |
25 |
厦门唯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集美区人社局 |
2 |
王满庭芳 |
女 |
厦门 |
普通高校本科 |
师范类毕业生 |
2020-12-02 |
23 |
厦门市集美区前场幼儿园 |
集美区人社局 |
3 |
李子健 |
男 |
厦门 |
硕士研究生 |
留学人员接收 |
2021-03-15 |
26 |
厦门三影堂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集美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