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完成2016-2017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任务,共向全区义务兵家属241户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37.16万元,其中城镇户口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由18502元提高至20008元/户,比增8.1%;农村户口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18885元提高至20460元/户,比增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