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个人身份参保缴费问答
时间:2024-09-27 15:38 阅读人数:

  独立个人身份参保缴费问答

  一、问:独立身份参保是指哪些人员?

  答: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问:以独立个人身份参与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

  答:(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1.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政策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符合在厦门办理延长缴费的省外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三、问:参保缴费的基数是多少呢?

  答:以独立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基数分为七个档次,分别为:4212元、4914元、5616元、6318元、7020元、14040元、21060元。

  四、问:缴费比例是多少呢?

  答: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按比例缴纳。

  五、问:应该去哪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答:①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参保缴费。

  ②在本市常驻的外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至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参保缴费。

  ③常驻本市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六、问:请问以独立个人身份可以参与本市的失业保险吗?

  答:不可以。

  七、问:请问以独立个人身份可以参与本市的工伤保险吗?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