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17 11:10 阅读人数:

  办理结果:A

  关于集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函

黄志宏、陈国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集美区开展垂钓活动的建议》(政协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提案九届四次会议第02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组织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提案办理。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的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杏林湾水域周边及后溪流域(包含许溪、苎溪、后溪河道)钓鱼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等建议,对推动我区水域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杏林湾水域面积达6.9平方公里,岸线总长约20.6公里,作为围海蓄淡的城市景观体,兼具防洪、排涝、挡潮等综合利用功能,同时也是省级的重要湿地公园和水利风景区。后溪流域涵盖苎溪、许溪及众多小支流,经后溪溪汇入杏林湾水域,干流全长29.25km,汇水面积209.3km2,系厦门第二大流域。

  二、工作推进措施与成效

  (一)现有垂钓设施开放与管理

  目前,厦门市集美区住房建设与交通局已在环杏林湾公园水上运动中心段建成2处垂钓设施:1处80米×4米铝合金浮箱钓鱼码头及1处配备30座钓位、347米护岸的钓鱼平台。自2021年投入使用以来,两处钓鱼点已全面向市民游客开放,日常配备安保巡查人员定点开展日常巡检,提醒钓鱼爱好者注意人身安全,有效满足了部分群众休闲需求。

  (二)安全与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在杏林湾水域及后溪河道周边,规范配备救生绳、救生圈等救生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依托智慧水利系统,在关键点位安装监控摄像设备与语音提示装置,实时提醒垂钓者等注意安全。同时,环杏林湾水域周边设置垃圾桶的等卫生设施,定期开展垃圾清理转运工作,维护水域环境整洁;配套建设长椅等休息设施,提升群众休闲体验。

  (三)河道管理与垂钓区域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河道管理相关规定,鉴于后溪流域作为我区行洪主河道的特殊性,为保障汛期行洪安全及生态稳定,现阶段暂未划定专门垂钓区域。后续我局将联合多部门,综合评估河道现状、交通承载能力、停车配套等因素,优先选取水域开阔、已建有木栈道的河段作为试点,科学划定垂钓区域,并由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科学规划垂钓试点,强化安全保障

  我局将联合住房建设与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局、镇街等多部门,全面考察后溪流域及杏林湾水域周边区域,综合评估亲水性、水质条件、交通便利性、人流密度等要素,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审慎选择垂钓试点区域,避免过多硬化处理。在垂钓试点区域显著位置,规范设置包含季节性水位变化信息的水深安全警示标识,足额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杆等应急救援设备,并建立镇街属地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垂钓安全。

  (二)深化科普宣传,规范垂钓行为​

  在垂钓试点区域及周边停车场、休息区等公共区域,布设兼具科普性与趣味性的宣传展板,普及本地鱼类、植物知识、生态保护理念及水资源保护政策。一方面,加大对垂钓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电鱼、撒网捕鱼、违规用火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垂钓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文明垂钓提示牌,积极倡导垂钓人员爱护环境,做到垃圾不落地,并在适当位置合理配备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转运。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控,探索特色垂钓活动​

  针对罗非鱼等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生态系统的影响,我局将系统推进罗非鱼减量捕捞工作,并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控研究。计划在完成罗非鱼捕捞后,于杏林湾开展海鲈鱼等肉食性鱼类、花鲢等滤食性鱼类投放试验。同时,深入研究竞技垂钓罗非鱼活动的可行性,若条件成熟,将积极支持区钓鱼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按照法定程序适时组织开展竞技垂钓罗非鱼赛事活动,在有效控制罗非鱼种群数量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我区钓鱼活动形式,提升区域休闲旅游品牌影响力。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盖章):               区分管领导: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单位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抄送:区政府办  区政协提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