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集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19-11-06 15:57 阅读人数:

  许龙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抓手,打造我区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业务科室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分工,落实办理责任,从3个方面采纳落实提案合理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梳理分类,全面掌握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

  针对建议所述情况,我局对现有辖区473家规模以上工业中新材料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全区共有41家新材料企业,2018年完成产值165.75亿元,2019年1-8月完成产值104.82亿元,具体如下:

  (一)按所属镇街划分。灌口镇9家,2018年完成工业产值19.09亿元,占全区规上新材料企业产值比重的11.52%,2019年1-8月完成产值10.96亿元;后溪镇8家,2018年完成工业产值18.38亿元,占全区规上新材料企业产值比重的11.09%,2019年1-8月完成产值13.4亿元;侨英街道8家,2018年完成工业产值81.98亿元,占全区规上新材料企业产值比重的49.46%,2019年1-8月完成产值45.81亿元;杏滨街道15家,2018年完成工业产值41.32亿元,占全区规上新材料企业产值比重的24.93%,2019年1-8月完成产值30.95亿元;杏林街道1家,2018年完成工业产值4.98亿元,占全区规上新材料企业产值比重的3%,2019年1-8月完成产值3.27亿元。

  (二)按所属行业划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8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纺织业和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4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高分子材料;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钢铁材料;化学纤维制造业2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金属制品业2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钢铁材料;汽车制造业2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高分子材料;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1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家,主要产业方向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仪器仪表制造业1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高分子材料;专用设备制造业 1家,主要产业方向为先进高分子材料。

  二、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新材料产业作为高新技术的基础和先导,它同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21世纪最重要和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强化政策保障。先后出台《集美区关于推动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集美区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措施》、《集美区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集美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等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政策,为企业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政策与社会环境,鼓励、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产学研投入,已拨付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扶持资金108.9万元,涉及重点产业企业10家、人才49名。2019年,区工信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深入企业召开5次座谈会,进行“聚贤集美”等相关人才政策宣讲工作,共走访15家企业,召开“聚贤集美”人才政策宣讲会,共有56人参会。

  (二)充分发挥中科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的创新引领作用。立足福建省稀土资源优势和厦门现有稀土企(产)业基础,以稀土功能材料开发应用为导向,前瞻布局稀土科技研发,有效集聚稀土科研力量,打造国家级稀土材料研发基地、稀土材料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基地,为促进福建省稀土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方面围绕产业链构建人才链,截止目前,稀土研究所已有12人入选厦门市双百创业领军人才;另一方面,精心打造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已注资成立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一支投资基金(中科伯乐),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优先投资经过稀土所技术评审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

  (三)加快技术转移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设立。

  先后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厦门研发中心、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蓝火计划”、中科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科(厦门)数据智能技术研究院落户集美,推动教育部及中科院系统优质科技成果在集美区落地转化。其中“蓝火计划”是由教育部实施,通过为地方引入科技特派员、派驻博士生工作团、高校青年教师工作团、创建师徒创业圈等多种形式,以项目合作为重点,推动一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落户地方的一项重大行动计划。今年,厦门市首次迎来“蓝火计划”厦门站活动,集美区共有6名来自大连理工、华中科技、北京交大等高校的博士,服务于建霖家居、科皕检测、智童时刻等重点产业企业及双百人才企业等。

  (四)持续架设产学研合作桥梁。

  2010年-2015年连续举办6届“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成果对接会”和5场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科技成果专场对接会”,先后与辖区内外37家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2016年起,对接我区主流产业,推动校企精准对接,先后举办“华侨大学—集美区智能制造专场产学研与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集美大学-集美区机械专场校企精准对接会”、“厦门软件园校企对接交流会”、“中德工业4.0人才项目对接会”、“华侨大学-集美区工业设计产学研对接会”、“计算机软件专场产学研对接会”、“集美区-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交流分享会”、“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人才技术对接会”共有8所高校近500人参会。

  (五)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

  一是选派企业首席技术顾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完成横向科研课题成效较好,或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技术攻关能力的人才,到我区企业担任首席技术顾问,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6 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与首席技术顾问签订合作协议,协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报酬。经企业考核通过后提出申请的,给予首席技术顾问每月6000 元的工作津贴,给予团队其他成员每人每月3000 元的工作津贴,期限不超过3年。首席技术顾问与所驻企业共同申报的产学研合作产业化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立项、从优资助。

  二是鼓励校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我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经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对实现交易的我区企业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5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奖励最高300 万元。对实现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5%、单个项目最高25 万元奖励,每家技术转移机构运营单位每年获得最高500 万元。

  三、坚持链群齐抓,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链群齐抓、赶转并重,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贯彻实施厦门市“双千亿”工程的战略部署。

  (一)突出项目带动

  切实发挥项目对产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产业结构的带动作用。完善重点项目周报制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落地建设进展的问题和苦难,目前已有新材料产业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10亿元,达产后新增产值20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7个,总投资108亿元。

  (二)抓好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动管理创新,以卓越创新中心为平台,深化与中国生产力中心(台湾)合作,对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和深度辅导,引导企业更加重视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推动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再造,强化互联网思维,创新商业模式。二是依托黑马学院厦门分院,通过优质创业课堂形式,为集美区孵化明星项目、独角兽项目,并引进优质企业落户。三是加快引进华为智能制造云、航天云网,引导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上云,推行智能化改造,利用云上资源提升制造业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突出精准招商

  一是充分发挥以商务局下属招商中心为主,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镇街一级以配合的协同招商工作机制。持续更新招商项目库,落实常态化月跟踪服务工作机制,了解在谈项目实时动态,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调。二是扩大以商引商范畴。继续借助我区优质企业的资源拓展协会招商、中介招商、龙头企业招商渠道,完善政企联动招商机制,拓展大招商工作网络。三是利用厦钨永磁电机这个“牛鼻子”以商招商,做好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工作。

  (二)优化提升惠企措施,打造政策高地。围绕发展新材料产业链群,优化提升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在旧政策基础上,修订制定出台《集美区工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主要目的是培育和扶持一批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稳定发展。二是延续出台《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引入配额制,将扶持名额分配给“4+X”重点产业企业,为企业关键人才提供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措施,进一步完善“集美区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报平台”,提高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进行政策申报,让企业“少跑路”。

  (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许龙山委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促进我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函复。

 

 承办单位联系人: 康毅聪               联系电话:621913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