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民政局关于集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19-08-13 16:21 阅读人数:

 

  民革总支、黄鹤艇等委员:

  您和陈玉慧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我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快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的建议》议案的答复

  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是落实中共集美区委《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提出“实现老有颐养”的要素工程,是应对社会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需举措。因此,近年来为了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我区根据养老事业补短板的实际需求和养老事业规划的具体要求,集思广益,真抓实干,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现有的村(居)情况,为了满足辖区老年人的基本需求,我区通过不断深入镇(街)、村(居)开展调研工作,在多方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区将实现7个日间照料中心(区级1个,镇街级6个)、目前,区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底动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另外6家镇(街)级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也陆续推进中,如集美街道项目完成主体建设,计划于下半年投入运营。杏滨街道项目已通过市土管会审批,进入可研评审阶段。杏林、侨英、灌口、后溪也将分别采取民建公助、调剂公房、租建等多种形式,作为过渡性项目尽快满足近期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多方参与,加强监管。目前我区已在运行的农村幸福院大都采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实现运转。全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9家农村幸福院,其中19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机构运营管理,10家由村(居)自主管理。依托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突出“精神赡养”,改变“打牌”“搓麻将”“下棋”的单调服务,让老人在机构中有家一般的感觉,在被服务中享受家庭、社会的尊重,让其获得温馨的存在感、幸福感。因此,在农村幸福院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目前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我局也正打算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以推进。此外,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监管:一是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组成督导组,对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进度进行督导;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及公建民营招标、管理制度,通过引进专业社工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承接运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情况,加强运营监督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起“政府搭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民政部门监管”的运行模式。

  三、政策扶持,落实保障。目前,我区配套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一是对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施补助。出台补助实施办法,对本区户籍8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企业退休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等6类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每月500-1000元的补助。二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扶持与保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税收、医疗保障、人员培训、慈善资金投入及社会捐赠等方面的扶持。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程,解决镇(街)财政投入困难问题。2018年12月,研究通过了《关于调整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含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经费出资比例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集民[2018]136号):(1)建设经费: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含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费除市级补助150万元外,其余建设经费由区、镇(街)各承担50%;农村幸福院建设经费除市级补助每家20万元外,其余建设经费由区、镇(街)各承担50%;(2)运营经费:对正常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除市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运营补助外,区财政每年给予12.5万元运营补助,不足部分由镇(街)承担;对正常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区财政每年给予15万元运营补助,不足部分由镇(街)承担。

  四、强化队伍,提高能力。为了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目前我区积极依托各养老机构以及各社工服务机构组建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同时,我局还通过推进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培训,依托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厦门市医高专等院校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专业等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心理、医学、护理、营养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此外,我区还积极提高队伍工作待遇,为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夏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等由市民政局等部门认定的定点院校定向招收就读养老护理专业及方向的毕业生,或属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招收引进的各类职业院校就读有关养老护理专业及方向范围的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养老医护学生定向培养、引进专业人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4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每工作服务年限满1周年核发8000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通过体制下达各区,由各区民政局统一拨付。

  如何更好地应对社会老龄化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今后我区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尤其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项目落实,推动解决问题。虽然,目前日间照料中心已完成了规划工作,但是苦于用地性质的限制或闲置土地空间不足等,以及部分村(居)虽然已建成或正在开工建设,但在手续办理上,却因多种原因一拖再拖,公益项目变成了违章建筑被督查被整改等等,我局将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好向上或区内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解放思想,在当前政策背景下,用足用活政策,科学合理地寻求对策机制的突破。

  (二)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我局将抓紧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适合我区实际的运营、评估、监督、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经验的运营模式。督促运营机构注重从业人员队伍的管理,从护理人员的招录开始就严格把关,既注重业务素质,更注重爱心情怀;针对老人的身体状况,区分群体设置不同的服务套餐,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到位,让人暖心。如专车上门接送失能老人等;注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同时适时出台指导性文件,对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规范,让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转更加有序。

  (三)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增强群众获得感。入驻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除了物质上得到服务外,更需要心理情感上的服务。我局将突出“精神赡养”,改变“打牌”“搓麻将”“下棋”的单调服务,积极思考与社会发展接轨,为老人营造充满学习氛围、充满生命乐趣、充满生活激情、充满人间温情的幸福家园,关注每一个服务细节,让老年人在日间照料中心有家一般的感觉,在被服务中享受家庭、社会的尊重,让其获得温馨的存在感、幸福感。

  《关于在集美区推广居家养老的建议》议案的答复

  我区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部分组成,其中居家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近年来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较快,但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为此我区也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推进,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至今,我区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工作,到2018年底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2个(现有社区46个,4个新社区未建站)。2017年起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及为老服务工作。2018年,共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42个,其中城市社区28个,“村改居”社区14个,上述42个社区均按照文件要求,以镇(街)为购买主体,以社区为项目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委托和欣社工、智宇信息、爱欣公寓和国太亚医等4家中标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派驻社区助老员63名,有效打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做法

  一是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互联网技术,依托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整合卫生、民政、医疗保险等部门的信息网络,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医疗康复信息与市民需求信息共享。通过养老信息平台和12349热线窗口建设,逐步与120急救中心、110救援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完善老年人安全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心理关怀等方面服务。

  二是建立专业人才服务队伍。依托各专业养老机构、日照中心、社工服务机构组建养老专业服务队伍。推进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培训,依托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厦门市医高专等院校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专业等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心理、医学、护理、营养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完善为老志愿服务队伍,依托专业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组织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提倡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鼓励农村自助互助养老服务。

  三是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借鉴深圳、杭州等地经验,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签约医生定期为签约家庭尤其是老年人群体提供免费的健康咨询服务和上门出诊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实现对老年人群体的有效健康管理,增加医疗服务提供的便利性。

  四是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监管。除严格落实市级出台的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外,我区也配套出台了相应扶持政策。一是对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施补助。出台补助实施办法,对本区户籍8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企业退休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等6类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每月500-1000元的补助。二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扶持与保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税收、医疗保障、人员培训、慈善资金投入及社会捐赠等方面的扶持。2018年12月,研究通过了《关于调整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含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经费出资比例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集民[2018]136号),解决了镇(街)财政投入困难问题,加快推进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程。下步,我局将在持续推动2019年项目续签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书(合同)审核、项目运行过程监督和管理、区镇(街)社区三级工作沟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硬件建设、完善评估办法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运营管理,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向规范化、专业化,逐步建立起“政府搭平台、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志愿者参与、民政部门监管”的运行模式。

  为了巩固现有的工作成果,提升服务水平,今后我局还将侧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鼓励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餐饮、物业等企业,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参与或运营老年家政服务、供餐、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

  (二)以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平台,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制定鼓励政策,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居住区附近闲置的场所和设施,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引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附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坡道、加装电梯等项目建设。开展无障碍社区试点建设。

  (四)完善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建设,推进为老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搭建服务队伍平台,吸引党团员、干部、居民骨干、医务人员、文体爱好者、离退休人员等志愿者参与到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中。

  《关于加快补齐集美区养老事业“短板”的若干建议》

  议案的答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民生补短板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发展,集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陆续印发文件,指出要“实现老有颐养”,制定了到2020年的养老事业总体目标,即全面建成1个区级和6个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36个农村幸福院,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有效融合、城乡覆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发展机制。

  一是增加床位,满足基本需求

  我区现有常住人口102.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1.68万人,户籍老人4.2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48%。按照我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成养老补短板任务需至少配置养老床位2580张,至2020年12月,我区要完成1个区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和6个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和36家农村幸福院等建设任务,以补足养老床位缺口;另规划后溪3.8公顷用地用于建设高端养老社区、原杏滨医院(第二化工厂)用地用于改建养老机构;集美新城指挥部同步规划建设1个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和6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

  全区现已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有5家,其中已投入运营3家(灌口爱欣老年公寓328张、集美爱欣老年公寓150张、兴锦园老年公寓300张),好名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400张)、凯德(规划300张,现有80张)2家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拟申请备案登记后投入运营,养老床位共1478张;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家、床位30张;农村幸福院29家,床位共290张;居家养老服务站63家,床位共126张,全区养老床位合计1924张,按现有户籍老年人口测算,平均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2019年年底前,将再建成农村幸福院7家(增加床位70张),建成镇(街)级照料中心3家(增加床位116张),全区养老床位将达到2110张。

  二是出台政策,加大经费扶持

  一是对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施补助。出台补助实施办法,对本区户籍8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企业退休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等6类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每月500-1000元的补助。二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扶持与保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税收、医疗保障、人员培训、慈善资金投入及社会捐赠等方面的扶持。2018年12月,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调整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含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经费出资比例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集民[2018]136号),解决了镇(街)财政投入困难问题,加快推进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程。

  三是部门联动,实现医养结合

  我区一方面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兴办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全区共有两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一家是委托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运营的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附设爱欣护理院,该护理院已于2015年10月份投入运营;另一家是厦门锦园中医院(民办)创办的兴锦园老年公寓,于2017年2月份投入运营。

  四是建立队伍,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依托各专业养老机构、日照中心、社工服务机构组建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加强队伍管理教育。推进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培训,依托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厦门市医高专等院校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专业等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心理、医学、护理、营养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提高队伍工作待遇。为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夏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等由市民政局等部门认定的定点院校定向招收就读养老护理专业及方向的毕业生,或属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招收引进的各类职业院校就读有关养老护理专业及方向范围的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养老医护学生定向培养、引进专业人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4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每工作服务年限满1周年核发8000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通过体制下达各区,由各区民政局统一拨付。

  五是推广志愿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依托专业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动员、组织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提倡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鼓励农村自助互助养老服务。入驻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除了物质上得到服务外,更需要心理情感上的服务。将突出“精神赡养”,改变“打牌”“搓麻将”“下棋”的单调服务,积极思考与社会发展接轨,为老人营造充满学习氛围、充满生命乐趣、充满生活激情、充满人间温情的幸福家园,关注每一个服务细节,让老人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有家一般的感觉,在被服务中享受家庭、社会的尊重,让其获得温馨的存在感、幸福感。

  为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将不断继续深化各项工作,尤其是在经费支持、人才培养等风格方面给予多方倾斜。

  《关于集美区综合型养老社区发展的若干建议》议案的答复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大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为应对老年人快速增长,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与生活方式,规划好我区养老机构的布局与建设,也是我们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也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因地制宜,结合本区的实际,统筹规划,合理提出全区养老机构的规划与布局,并上报市民政局纳入全市养老机构总体发展规划。

  2016年,我局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了《集美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机构养老设施9处,总共配置床位3470床,其中保留现有3 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床位数778 床;翻建1 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床位数142床;新增5 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床位数2550 床;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街道级和社区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街道级老年人日料中心13处,配置床位779床,社区级老年人日料中心根据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进行附属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一个社区配置1处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他为老服务设施主要保留现有2所老年大学和1处老年人活动中心。到2020年,我区力争新增养老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1000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增加两倍,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40张以上,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我区现有常住人口102.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1.68万人,户籍老人4.2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48%。按照我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成养老补短板任务需至少配置养老床位2580张,至2020年12月,我区要完成1个区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和6个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和36家农村幸福院等建设任务,以补足养老床位缺口;另规划后溪3.8公顷用地用于建设高端养老社区、原杏滨医院(第二化工厂)用地用于改建养老机构;集美新城指挥部同步规划建设1个镇(街)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和6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

  全区现已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有5家,其中已投入运营3家(灌口爱欣老年公寓328张、集美爱欣老年公寓150张、兴锦园老年公寓300张),好名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400张)、凯德(规划300张,现有80张)2家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拟申请备案登记后投入运营,养老床位共1478张;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家、床位30张;农村幸福院29家,床位共290张;居家养老服务站63家,床位共126张,全区养老床位合计1924张,按现有户籍老年人口测算,平均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2019年年底前,将再建成农村幸福院7家(增加床位70张),建成镇(街)级照料中心3家(增加床位116张),全区养老床位将达到2110张。

  至于综合型养老社区的开发,因为它涉及到老年人的休闲娱乐、学习、保健、医疗等各方面,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各种需求,但是综合型养老社区开发是否可行,如何建立,都需要耗费很长时间去探索调研,以及开展各种评估工作。目前,我区对养老服务事业已有了初步的合理布局,今后在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过程中,我局将积极推进对综合型养老社区的研究。

  一是加强调研,开展评估。综合型养老社区的开发,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从全区养老发展现状入手去多方考量。因此,我局将立足本部门职责,加强与镇(街)、村(居)的沟通,全方位开展调研工作。同时,要及时跟市局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他们的指导。

  二是多方联动,加强沟通。综合型养老社区开发设计方方面面,单拿选址来看,就应当考虑三个影响因素:环境、交通和配套。因此,综合型养老社区是否开发需要多个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和联系。

  衷心希望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继续关注支持我区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为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愿与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共同携手,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集美区民政局               

  2019年5月22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高彩霞    联系电话:666571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