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19-08-13 16:14 阅读人数:

 

  刘德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兴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先后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4次、专题会议3次,印发相关方案和通知5份,分阶段、分重点部署推进火灾防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重点和难点。何东宁区长、李宗泽副区长、公安分局王嘉兴局长先后走访慰问消防大队,调研指导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并带领安监、教育、文体、建设等行业部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区域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10余次,有效地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和管控。

  二、加大宣传部署。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乱拉电线充电、违规停放、乱窜等管理工作,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及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集建管字【2019】14号),各镇街应将该工作宣传、部署落实到各社区,利用小区宣传栏、LED屏、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等媒介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提高业主防范意识。争取专项经费18万元,与厦门移动公司集美分公司协商,总共在重点节假日向辖区群众发送消防安全短信720万条。主动联合区委党校、教育局、民宗局、安监局等职能部门,携手高校消防志愿者、网格员、企业志愿服务队,依托LED大屏幕宣传车开展“消防安全▪全民共享”、“安全生产月”、“暑期消防宣传”、“消防安全大培训”、“消防安全进军训”、“119消防宣传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三、全面排查治理。要求各镇街、社区要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排查小区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设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在小区人员密集的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警示标志。各镇街结合辖区实际,广泛发动派出所、安监站、村(居)民、网格员、物业管理单位等力量,划分责任片区,深入小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各镇街共排查有管理单位的小区、楼院697个、无管理单位的小区、楼院1357个,查处违规停放充电隐患8363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6675处。组织消防大队、区建设局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全面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开展管辖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物业管理小区223个次,发现隐患2669处,完成整改2515处。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逐户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行为;销售企业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逐一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编码及其他标志,查验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销售电动自行车质量,是否有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本次专项共出动执法人员 353 人次,执法车辆 75车次,检查经营户156次,说明书与合格证不匹配的情况共计33辆,电动自行车超过限定时速的情况共计4辆。

  四、规范停放充电。消防、建设、规划联合镇街持续推动电动车集中充电库(棚)建设工作,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充电库(棚),指导镇街在老旧小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率先建设集中充电库(棚),截止目前,已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71处,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349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督促检查。结合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重点排查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消防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

  (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联合区消防大队,组织各镇街、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操作技能。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能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区的工作。

  

 

 

    承办单位联系人:庄晓康  联系电话:628251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