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民伟代表:
《关于加快协调厦门华厦学院校内三座电力高压杆塔拆除的建议》(第511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月20日,与您电话沟通征求办理意见后,我委与区发改局、后溪镇政府等部门围绕您提出的建议事项进行分析讨论,收集有效信息,研究相关解决方案。
二、措施与成效
为有效推进厦门华厦学院校内三座电力高压杆塔拆除工作,我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根据《关于5月份省市重大重点项目月度协调会的纪要》(厦府会议纪要〔2020〕146号)精神,我市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电力迁改拆旧物资处置明确:一是将项目拆除、运输等相关迁改费用据实计取并纳入电力迁改成本,具体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予以落实,相关费用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二是由业主(代建)单位委托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处置拆旧物资,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相应计取物资处置具体费用,经业主(代建)单位审核后将回收拆旧物资残值(扣除拆旧物资处置费)缴交市级财政,具体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三是针对类似问题,请市财政局会同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抓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尽快上报市政府研究。目前,市财政局还在制定相关实施措施,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相关部门才能按照机制开展拆除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1.存在的问题:目前,市级部门对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电力迁改拆旧物资处置的相关方案还未明确,区级部门无足够的文件依据来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2.今后推动计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院校与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待条件成熟后配合开展拆除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集美文教区管委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