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置房小区物业费定价的建议》(第509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司接悉您提出调整华雅花园安置房小区物业费标准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就建议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探讨商议、排查摸底及调研落实,并多次上门拜访,与您进一步沟通了解意图,求计问策。
二、措施与成效
(一)华雅花园作为集美区安置房小区,其物业费标准严格按照集美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即1.8元/㎡/月(空置房0.9元/㎡/月),其中安置户前8年免收,第9-11年按优惠价1.2元/㎡/月收取,第12-14年按优惠价1.5元/㎡/月收取,第15年起恢复原价按1.8元/㎡/月收取。该标准是区政府综合考虑安置房小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物业服务成本及区域整体发展水平后制定的,具有政策依据和合理性。
(二)经调研,华雅花园周边同类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普遍在1.0元至2.6元/㎡/月之间(如凤凰花城2元/㎡/月、中海锦城2.6元/㎡/月、夏商新纪元2.2元/㎡/月、福华苑2.5元/㎡/月)。华雅花园现行物业费标准为1.8元/㎡/月,处于该区间的适中水平。近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物业服务成本也在逐年增加。人工成本、设备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等均呈现上升趋势。若此时下调物业费标准,将直接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收入减少,进而影响服务质量的维持和提升。未来,随着物价的进一步上涨,物业费标准的上调将面临更大的阻力和难度。因此,保持现行物业费标准不仅是对当前服务质量的保障,更是为未来物业服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物业费标准的调整具有“易降难升”的特点。一旦下调物业费标准,未来如需根据成本上涨情况进行上调,将面临业主意见不统一、程序复杂等多重阻力。这种不确定性将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品质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而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和房屋保值增值。作为安置房小区,华雅花园的居民多为失地农民和普通工薪阶层,房屋是其重要的资产之一。保持较高的物业管理品质,不仅有助于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也有利于房屋的长期保值增值。
三、后续工作计划
维持现行物业费标准是综合考虑政策导向、周边环境、物价上涨趋势及小区长远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必然选择,暂无法按照您的建议将华雅花园安置房小区物业费调降至1元到1.2元/㎡/月。我司将全力做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并提高服务品质。
(一)解决困扰小区居民的问题
一是重点改造老旧设施,推动电梯更新改造,小区监控门禁系统提升改造,不断完善消防、给排水等系统。二是增设电动车停放点,将架空层电动车移至室外停放区,杜绝安全隐患,利用架空层改造成住户休闲区,提升居民居住环境。三是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我司始终秉持契约精神,自进驻以来严格落实约定物业服务标准与承诺,启动焕馨行动场景提升,开放多种路径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上线线上报事报修、吉花生活等平台以快速响应、追踪速查,楼管员定期上门拜访,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二)开展物业费预缴优惠活动
对往期无欠款的安置户,自缴费当月起一次性预缴1年及以上物业费按应交付金额9.5折优惠,一次性预缴2年及以上年限物业费按应交金额9折优惠。具体如下:
(1)针对目前仍在享受优惠价1.2元/㎡/月的安置户,一次性预缴1年及以上物业费的按1.14元/㎡/月计取,一次性预缴2年及以上年限物业费的按1.08元/㎡/月计取。
(2)针对目前仍在享受优惠价1.5元/㎡/月的安置户,一次性预缴1年及以上物业费的按1.425元/㎡/月计取,一次性预缴2年及以上年限物业费的按1.35元/㎡/月计取。
(3)针对目前按照1.8元/㎡/月收取物业费的安置户,一次性预缴1年及以上物业费的按1.71元/㎡/月计取,一次性预缴2年及以上年限物业费的按1.62元/㎡/月计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