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5-10-13 09:26 阅读人数: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剑川等代表:

  《关于调整福建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地块用途的建议》(第503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集美区人大《关于认真办理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的交办要求,我镇为区人大代表建议《关于调整福建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地块用途的建议》(第5039号)的主办部门。按照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我镇已主动电话联系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并向其说明了建议办理及相关情况。

  二、措施与成效

  结合协办单位办理情况区资规分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集美发展集团对于该建议办理的反馈,该地块为科教用地,一期用地现状有两栋实训楼,但已超过竣工期限,二期用地已完成场地平整,尚未开工。经委托市规划院对福建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地块进行方案策划,用地面积约18.79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容积率3.2,开发投资建设金额约16亿元。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提出报告,如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特教学院不再继续开办,经市政府研究明确该用地调整作为其他用途或者由政府收回,按程序报市土资委会审议办理相关用地规划调整手续。二是积极指导我镇11个村居集体发展用地项目规划选址和项目推动,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前提下,结合辖区建设发展实际,在特教学院调整用地后,合理规划后溪生活区的集体发展用地选址。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