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宝娜等代表:
《关于全面整治半拆迁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第503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部分整村征迁项目受历史遗留问题制约,推进进度滞后,形成“半拆迁村”特殊形态。此类区域因规划调整不及时、功能完整性受损,加之财政投入难以持续保障,人居环境改善面临多重困境。以后溪镇后垵村田厝社为例,该区域被纳入征迁范围后,房屋拆除率已超半数,但剩余地块征迁计划长期悬而未决,导致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严重滞后。尽管雨污分流工程已顺利完成,但小微水体治理、照明设施配备、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等民生问题仍亟待解决。长期以来,村民对改善村容村貌的诉求强烈,通过多种渠道表达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愿望。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务实之举,更是坚持人民至上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对此我镇高度重视,并与村居现场勘察了解实际情况。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后溪镇后垵村公共照明设施存在短板的问题,我镇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策划和项目生成工作。
(二)关于后溪镇后垵村房前屋后环境脏乱差,卫生环境不佳的问题,我镇环卫口细化责任落实与协同治理,加强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明确巡查员及班长路段责任分工,通过高频次巡回检查,对房前屋后生活垃圾实施“即产即清”,确保清扫、保洁、清运全流程闭环管理。组织保洁人员、督导员联动协作,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收集与分类清运标准,以精细化管理推动村容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三)我镇根据集美区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20〕103号)精神,认真组织各参建单位有序推进小微水体整治工作。经区河长办对我镇池塘进行现场勘测及水质检测,将微污染以上32个池塘纳入小微水体整治,目前所有池塘均整治完成并验收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关于后垵村路灯照明设施改善事宜,我镇高度重视民生诉求,已组织村居、专业设计团队开展实地勘察调研,通过现场踏勘和数据分析综合研判路灯布局方案。目前项目方案正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后续将根据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切实改善村民夜间出行环境,着力提升乡村公共照明服务水平。
(二)关于后溪镇后垵村卫生环境不佳的问题,我镇将增加巡查频次、提高作业标准,建立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保洁人员绩效挂钩,确保责任落实常态化,切实改善居民周边环境。
(三)关于后溪镇后垵村小微水体整治的问题,后垵村田厝社因列入征收计划,为避免财政资金投入浪费,故未将该社池塘列入整治范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