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5-10-13 09:20 阅读人数: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志宇等代表:

  《关于改善黄地村村民居住条件的建议》(第502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代表提出的黄地村约有158栋房屋缺少产权证,房屋大多数为石头搭建,破旧不堪,且无法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翻改建等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经与代表沟通,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实施。

  二、措施与成效

  根据《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管控分类》,黄地村管控分类为禁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集府规〔2022〕2号)中规定,禁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农村村(居)民住宅。禁建区内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对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或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虽未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但属于权属清晰的,实行提前安置;未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且权属清晰的,对除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可实行翻改建,需整村搬迁的,按照搬迁改造规划实施安置。对于黄地村内权属清晰的D级危房,在人口、面积等条件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村民可申请翻改建改善住宅条件。

  2023年9月12日,后溪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批通过黄地村村民刘水沟的危房翻建申请。该村民的房屋翻改建工作正有序推动中。

  2024年10月,我镇积极对接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商调整黄地村村庄空间管控分类有关事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根据村庄空间管控分类、村庄规划、《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4〕4号)等规定,积极开展村民住房审批及翻改建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