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5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香花等代表:
《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50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交警大队具体承办。交警大队立即对建议进行充分研究,于4月24日与代表见面,就推进非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交流沟通,代表对我局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表示认可,并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强非机动车管理:
(一)完善慢行系统建设。联动区道安办、区住建和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在全区6条非机动车道不完善的主干道新建非机动车道14.6公里,拓宽过窄非机动车道4条;在杏林湾路杏林湾地铁站路段等9处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建设彩色铺装非机动车优先道13条,安装反光道钉2300个。
(二)优化停车泊位施划。推动区住建和交通局、市政园林局、属地镇街等部门,充分挖掘道路周边停车资源,在杏林湾路、杏锦路等4个片区增设39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在大悦城、嘉庚体育馆等非机动车停车压力较大的大型商场、体育场馆周边划定25个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1900个,并督促物业安排专人维护停车秩序,有效缓解非机动车停车压力。
(三)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区住建和交通局督促完成2个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及38处老旧小区充电棚改造,累计新增充电桩5000个;在灌口镇试点电动自行车电池“以换代充”服务站,以电池“随换随用”替代传统电动自行车充电模式,形成缓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供需矛盾新路径。
(四)持续强化源头监管。联合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一车一码”电动自行车管理溯源系统,推动辖区28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规范车辆信息采集录入,并将信息库数据接入厦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平台查询系统,实施动态监管;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严查违规改装、拼装、售卖“三无”产品和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重点企业联合检查、约谈、曝光等措施,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拼改装窝点12处,查扣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386辆,立案处罚违规生产、销售企业7家。
(五)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加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禁行、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显见性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并在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高发的路段、时段,科学设置整治点位和巡逻线路,常态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9443起,查扣电动自行车8045辆,切实营造严管氛围。
(六)贯彻柔性执法理念。推动出台12类非机动车“首违不罚”违法情形,并依托“i厦门”平台“学法免分”模块,允许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通过在线考试减轻交通处罚,目前已免罚、减罚3.8万人次;设立社区交通调解室6个,通过“以工代罚”方式处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327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七)凝聚平安共治合力。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创建,目前已在全区组建“银发督导队”“大学生协管队”等24支文明交通劝导队伍,累计劝导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2.1万次;依托“家住厦门”APP“随手拍”功能,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受理、流转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举报线索2300条。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教。深化“七进”安全宣传和执法教育引导,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宣教活动378场次,宣传覆盖7万人。强化宣传主题策划,运用正反典型广泛宣讲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政策、法律、安全常识,提升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文明骑行习惯养成,制作《安全骑行36忌》系列短视频,全网播放量超过500万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步,我局将按照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张香花代表的建议,重点聚焦当前非机动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意识薄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短板,以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强化交通违法查纠、安全宣教,全力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