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颜宝川等代表:
《关于完善集美区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第501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关于完善集美区水资源保护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建议内容,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全面梳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逐条逐项对接办理,并积极与代表沟通,现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制定下一步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同时与协办单位集美生态环境局对接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收集协办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要求,近年来,面对新时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新要求和客观问题,我区持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持续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2022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23年10月,获评水利部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十四五”以来,我区用水总量总体稳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得到改善,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均达标,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按地表水湖库Ⅲ类标准进行评价,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每月水质均达标”的考核要求。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目前,集美区只有坂头-石兜水库是饮用水水源。2019年以来,坂头-石兜水库每月水质均为Ⅱ~Ⅲ类,年均水质均为Ⅱ类,且Ⅰ-Ⅱ类水比例稳中有升,由 2019年83.33%提高到2023年的91.67%,2024年全年水质均为Ⅱ类100%达标。
1.建立水源地保护监管、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
先后制定印发了《集美区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厦门市集美区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美区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攻坚战的通知》,成立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联合管控小组,各部门加强协作,多次开展日间和夜间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
持续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在配套建设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每月开展手动监测,切实掌握水质变动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2.建立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协调相关部门对坂头-石兜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进行清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坂头-石兜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号),自2021年起,对已落实禁养规定的新村社区官地自然村、黄地村村民进行生态补偿。截至2025年3月,已累计发放坂头-石兜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及奖励金1564.37万元,充分调动村民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推进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
(1)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措施
一是持续实施水果套袋绿色防控。每年对坂头、石兜水库内蜜柚、脐橙等主要水果实施套袋绿色防控,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2019年采购发放套袋545.2万个,2020年采购发放套袋672.7万个,2021年采购发放套袋761.7万个,2022年采购发放套袋834.3万个,2023年采购发放套袋1151万个,2024年采购发放套袋615万个;二是扶持施用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根据厦门市关于补助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至2024年,集美区对坂头-石兜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种植主体共补助资金159.574万元,补助施用商品有机肥3191.48吨,有效引导种植主体改变施肥结构,减少化肥使用量;三是检测土壤质量推广配方施肥。累计抽取坂头、石兜水库内11个耕种土壤样品进行土壤质量检测分析,检测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质地、CEC、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效硫、有效硼、交换性钙、交换性镁等指标。根据检测数据提出配方施肥建议,制作《集美区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手册》发放给种植主体,推广配方施肥技术。
(2)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协调73集团军军部生活污水经设施处理后排入内部池塘回用绿化浇灌;官地社的生活污水于2024年12月完成纳管改造;黄地村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流入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灌溉回用。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退果还林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退果还林相关工作,现已完成合同林地退果还林;二是开展生态沟渠建设。2023年委托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坂头水库周边许庄和官地试点建设两处生态沟渠项目,对农业退水的氮、磷等元素进行消纳和吸附,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水源地保护执法力量建设
2019年8月9日成立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联合管控小组,由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后溪派出所等部门和后溪镇组成水源地保护联合执法力量,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同时集美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水源地“321”巡查制度(即一级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二级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准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2024年共开展53次巡,出动巡查人次153次。
5.常态化组织水系及水利设施保护巡查
常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河道、水系及水利设施进行检查巡查,确保水系畅通,设施运行正常。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抢救性修复因西气东输和新324国道建设破坏的东辉村下游水系,重新疏通相关水系。”事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多次组织人员现场巡查及分析研判,商讨解决方案。
西气东输三线项目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具有重大政治、经济、社会和环保意义的国家重点工程,其途径灌口镇东辉村下游水系区域的管段采用暗管敷设,经多年巡查,暂未发现对水系有明显影响;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西段跨越灌口镇河道5条,分别为枋塘溪、田李溪、龙岗溪、张茂溪、东李溪,其中除去新建桥梁跨越河流的路段外,还有涉河涵洞3座,分别位于规划枋塘溪、现状枋塘溪、现状及规划龙岗溪,3处箱涵对水系有明显影响,鉴于该工程正处在施工阶段,将监督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相关河流的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等补偿措施,要求其严格按图施工,并做好相关度汛方案及排水措施,若需新占用水域需落实替代水域工程、功能补救措施。
6.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
集美生态环境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了26个水源保护区边界界标、3个交通警示牌和10个宣传牌;联合后溪镇、坂头水库管理所等单位,通过入户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性。
7.实施水源地保护区域规划、红线划定和管理
一是勘测定界和立标。 2002年10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厦门市和漳州市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2〕289号),划定了坂头-石兜水库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2019年,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集美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勘测定界和立标工作。二是积极运用“三线一单”成果,严格把关项目准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水源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1.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2018年以来累计投资约1200万元,共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项目27个,2022-2024年累计投资约2300万元,建成农业节水项目37个(含高效节水灌溉设施项目34个,农业水价改革配套项目3个),覆盖农业节水灌溉面积约7900亩,通过建设管灌、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用水条件,实现节水增效、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了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2024年我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34,高于0.583的年度指标要求。
2.广泛开展节水宣传
为增强大众知水、护水、节水意识,每年利用“世界水日”、“市河长日”“节能宣传周”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联合住建和交通局、教育局、工信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和教育。
2022年“3.30厦门首个河湖长日”在海峡导报以“河湖“长”治 水润集美书新篇”为题进行治水节水宣传,通过节水型社会创建,协同区教育局利用节能宣传周(6月13日-6月17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及实践手段开展水情教育,结合学生学龄特点,重点增进本土水情的认知,切实提升水情教育质量,提高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 特别是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活动中,我区节水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3年城市节水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协同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企业、小区等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发放节水宣传单,张贴悬挂节水宣传条幅及标识,led大屏循环滚动播放节水宣传视频、海报、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册”等节水宣传推文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2024年第32届“世界水日”、第37届“中国水周”期间,积极响应水利部“千城地标亮节水”倡议,在杏林湾营运中心等地标建筑物轮番展播节水主题标语,同时结合“河湖长日”活动,围绕节水护水亲水爱水,在园博苑等区域开展节水宣传,通过现场向市民发放节水宣传单,科普节水小知识,举办《节约用水条例》线上答题活动等,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节水,珍爱水资源;在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中,以水利部确定的活动主题“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在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等楼宇进行节水标语展播,同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携手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加大水资源保护执法力度
一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结合“科技三下乡”、“3.15展销”等活动,开展水资源保护知识的宣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结合片区联合检查,加强对辖区内的河流、溪流等进行检查。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规范农业取水行为,4月下旬至10月底,我局将联合各镇(街)开展村(居)取用山间地表水专项核查整治行动,组织各村(居)对山间引水管线登记备案,视情集中安装计量水表。通过摸排,及时发现违规取水问题,常态化组织巡查,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水资源保护相关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2023年12月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灌口镇综合执法队对厦门市绿缘优品农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24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问题
1.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措施落实不够到位
因保护区内种植户普遍年龄较大、受教育水平不高,虽然已经大力宣传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但部分种植户仍然习惯采用传统生产方式,农户农业绿色生产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且因近年来本地水果产品销路不畅、效益不高,果农收益普遍降低,难以承担农业绿色生产措施需要的大量管理成本,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2.水源保护区化肥监管缺少有关标准依据和强制手段
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均未禁止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化肥的行为,对使用化肥的行为主要表述为“严控”“不得滥用”等,而对“严控”和“滥用”的量并没有相关强制性标准。且根据 《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为“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未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对施肥用药造成污染情况的监测、监管、执法职责。
(二)下步计划
1.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一是加强水环境监管。在省监测站每月监测以及安装在线监控的基础上,集美生态环境局每月自行开展1次监测,在水华预警期加密监测频次,关注饮用水源水质情况;将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巡查纳入水源地“321”巡查。
二是密切部门协作。开展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重点巡查餐饮农家乐、畜禽水产养殖是否存在回潮现象,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界标和警示标志是否有破损情况,是否有违法占地、违法新建、改扩建现象;完善石兜-坂头水库水源地保护监管体系,明确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
三是协调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无合同林地退果还林,确保应退尽退,同时协调推进水源涵养林的营造和农药化肥减量,继续对坂头石兜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科学绿色生产加强宣传指导。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推广,减少化肥使用量,进一步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节水节肥施肥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依法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集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联合后溪镇、坂头水库管理所等单位,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做好保护区内宣传栏等设施的日常维护。
2.持续做好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
一是持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动再生水利用和高效节水农业普及,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继续做好节水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二是细致做好水系及水利设施常态化巡查检查。对全区水系及水利设施细致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认真督促整改。加强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涉河段的日常巡查,监督做好相关补偿措施,要求其严格按图施工,并落实相关度汛方案及排水措施。
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做好执法工作联动。结合片区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做好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镇(街)综合执法队的工作联动,定期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资源周边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破坏水资源的行为。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取水、污染水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
抄送:区人大办、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