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5-04-18 16:49 阅读人数:

  王进法等10名代表:

  集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71号《关于加快推进集美区社区与乡村长者食堂(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目前集美区户籍人口约为45.8万人,户籍老年人约5.77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2.6%。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一项支持居家养老,增强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集美区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大力发展老年人助餐工作。

  集美区依托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助餐服务网络。目前有4家在运营的长者食堂(后溪镇、灌口镇、集美街道、杏滨街道各一家),同时利用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74个老年人助餐点,确保每个村居均能够为特殊群体老人免费送餐,提供更加便捷的助餐服务。

  2021年底我区出台区级助餐试点补助政策《集美区老年人

  

  助餐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出台《集美区老年助餐补助实施细则》。三年来共助餐18万人次,支出经费80余万元,其中2024年助餐13万余人次,支出经费57余万元,日均助餐约360人次。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政策支撑,助餐服务有力度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助餐工作,将其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助餐补助政策,明确:(1)重点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或其遗偶、低保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等对象户籍老人,每人每天补助不高于12元;(2)9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等户籍老人,每人每天补助不高于9元;(3)年满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予以每人每次3元用餐补助。

  2.印发《2025-2026年7月集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运营工作方案》(厦集民〔2024〕51号),明确将助餐服务作为居家养老专项服务内容,并设置每月站点送餐次数不低于助餐补助对象人数的30%*30(餐)的标准进行考核,提高部分特殊群体老人免费送餐上门的服务水平。

  (二)统筹资源,健全助餐服务网络

  1.集美区现有养老机构7家、照料中心7家、农村幸福院20家、居家养老服务站51家,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利用现有设施建设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织密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实现在每个村居均

  

  有老年人助餐点,方便老年人用餐,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助餐服务。

  2.结合“社区四件事”“城中村治理提升”,进一步完善基层养老服务设施,2024年民政牵头重点围绕老年人助餐在6个镇街建设社区四件事示范点,并开展幸福院提升改造工作。例如:对房屋陈旧的黄地村幸福院另行选址建设,利用原老年人活动中心改建,总投资136.3万元;对岩内村幸福院进行内部提升改造,总投资约37.38万元;完成2024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杏滨街道三秀社区长者食堂的建设。

  3.试点后溪镇长者食堂、集美街道长者食堂启用全市统一的老年助餐补助结算平台,为就餐的老年人提供补助资金集中结算和清算管理;提请市局开发手机端送餐模块,规范上门送餐报销机制。

  (三)结合实际,创新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

  1.2025年下拨106万元至各镇街用于助餐服务点设备补助。按照每个助餐服务点1万元标准予以设备补助。对未享受过政府建设或改造补助的助餐服务站点,额外增加1万元补助,鼓励社会性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

  2.鼓励各镇(街)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对助餐服务单位的配套优惠政策,在建设补助、场地租金、物业、水电气等方面予以额外支持。例如创新开展物业加养老模式,由区属国企集美发展集团物业公司承接杏滨、侨英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工作,对其给予每五年免收三年场地租金的优惠,并向上争取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每点150万元。

  3.鼓励志愿者融入助餐工作,例如:后溪镇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组建以社工+志愿者的助餐服务队伍,孵化助餐点志愿者及送餐上门志愿者;引导村居爱心力量组建1支“骑手”配送志愿队和1支定向的“邻属”志愿队,形成“1+1”配送方式,保障配餐点助餐服务及送餐上门服务能够高效常态运行。

  (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环境

  1.建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各镇街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监督队伍,定期开会研究老年人助餐工作,并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对长者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获证前的检查指导,以及获证后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管。不定期对长者食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维护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引导长者食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长者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和培训,引导其通过“食安厦门微信培训考试系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提高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3.根据老年助餐场所类型不同和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异形成的多样化需求,积极探索高品质助餐服务供给形式。通过消除为老助餐“死角”、深化菜品适老化程度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助餐服务内涵。打造“以中央食堂为依托,幸福院及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平台,上门送餐为补充的三级链接助餐服务体系”,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让助餐服务“距离近”更“进家门”。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问题

  1.助餐需求相对较少。我区提供的老人餐菜品比较丰富,每份均价约15元,除助餐补贴外老人仍需部分自费导致助餐需求量减少。例如:灌口镇在施行助餐补助对象免费供餐时,全镇日均助餐近300份,补差价自费后(1-3元),全镇日均降至30份;我区户籍老年人大部分与子女吃住一起且居住地周边就餐便利,也影响了老人的助餐需求。

  2.送餐上门配送成本高。由于老年人的分布范围广泛,特别是灌口镇、后溪镇的农村地区,每日从中央食堂配餐到助餐点,再从助餐点分送到老人家中,涉及到人力、车辆和时间等各方面的成本。同时,助餐机构配送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充足,需要额外支出配送费用,也增加了运营的压力和成本。

  (二)今后推动计划

  1.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区民政局加强助餐指导,建立助餐考核机制,每季度进行调度,将助餐工作列入区对镇街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25年新建杏滨街道(康锦)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侨英街道(东安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同步配套建设长者食堂,其中康锦照料中心为2025年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下一步持续推动各镇街依托照料中心、幸福院及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助餐点;督促各村(居)定期开展老年人助餐需求摸底,对高龄、腿脚不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2.配置资源提升服务。结合“社区四件事”“城中村治理提升”整合资源,构建多元助餐服务网络,提升助餐服务质量。2025年灌口镇(第一社区、黄庄社区)、杏滨街道(前场社区)、侨英街道(叶厝社区、霞梧社区)等项目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场所。首先各社区在建设助餐点时充分考虑场地拥有足够的容量及场地的辐射范围,以满足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增长的助餐需求。其次,持续完善助餐点设备设施,增添各类餐食保温措施,确保老年人收到的餐食能够保温保鲜。另外供餐企业在饮食上合理搭配,推出更加符合老人口味的饭菜,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

  3.探索多元化助餐服务模式。支持各镇街试点选取辖区优质社会化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设立长者食堂,为老年人就近用餐提供更多选择,力争2025年底在每个镇街均建有长者食堂。同时推动现有长者食堂创新经营方式,放开长者食堂就餐人群的限制,对就餐人群分类错时就餐,提升长者食堂项目的运营稳定性。发挥辖区养老机构资源优势,开放食堂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及时将助餐服务单位(助餐点)颁授长者食堂牌匾,接受社会监督,镇(街)加强日常管理。为每个助餐点配套1-2万元的设备及适老化改造补助,主要用于智能终端和视频监控的购置及助餐场所必要的适老化改造。

  4.加强安全和宣传沟通。各镇街加强对助餐点的监督检查,确保餐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鼓励他们支持助餐服务,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老年人助餐工作的良好氛围。

  5.食堂学堂相结合。鼓励长者食堂开设相关老人课程及活动,让老人们在用餐前后可以参与各种休闲娱乐和精神文化活动,如学习手指操、上音乐课、听健康讲座、打太极拳、做手工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6.推广智能助餐服务。积极推广、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结算平台,在服务场所配置智能终端设备,送餐使用手机APP确认,为老年人助餐提供方便的资金结算和财政补贴清算管理。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5年 4 月 1 日

  (联系人:张汉超,联系电话:6250537)